[实用新型]一种钨冶炼废水的综合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54526.7 | 申请日: | 2015-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7411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何良东;罗章青;余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04 | 分类号: | C02F9/04;C02F103/16 |
代理公司: | 北京王景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20 | 代理人: | 王景林;梁波 |
地址: | 330046 ***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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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冶炼 废水 综合 处理 系统 | ||
1.一种钨冶炼废水的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依次连通地包括处理池、静置池、过滤池、化验装置,所述处理池包括:
硫酸注入控制器和pH值探测器,当pH值探测器探测到处理池内的废水的pH达标时,硫酸注入控制器停止向处理池内注入硫酸;
处理剂注入控制器,其与控制装置电连通,控制装置与化验装置连通,当化验装置的化验结果满足排放阈值时,控制装置向处理剂注入控制器发生停出注入信号,并且向排放阀发出打开信号;
搅拌器;
控制出口;以及
时间控制器,当时间控制器计时结束时,向搅拌器发出停止工作的信号,和/或向控制出口发出打开信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阀设置在处理池或静置池。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pH值探测器是pH值阈值为4-9的探测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控制器为反应时间达30min的控制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控制器为静置沉淀时间达30min的控制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化验装置具有氨氮浓度阈值为15-500mg/l的检测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化验装置具有COD浓度阈值为100-500mg/l的检测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化验装置具有重金属砷浓度阈值为0.5-50mg/l的检测器。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为循环判断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池为钨冶炼废水的处理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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