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路面施工用围挡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66598.3 | 申请日: | 2015-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204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30 |
发明(设计)人: | 李荣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7/16 | 分类号: | E04H17/16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130032 吉林省长春***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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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路面 施工 用围挡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围挡,特别涉及一种路面施工用围挡。
背景技术
目前,在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市政管线、园林绿化、城市排水、房屋拆除、临街店面装饰装修等施工工程及市政设施维护和抢修作业中,为保护施工材料和设备、防止外界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保证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维护,如果不加以围挡,过往行人和小孩有可能进入到施工现场,影响工地施工次序和造成安全隐患,同时为了保证人员、物体的安全,对于周期比较长的施工现场一般选用粘土砖或砌块砌筑成围墙,外加抹灰粉刷即可,为了美观,有的在墙上粉刷颜色,也会写上几个大字,这样既浪费又不美观,与城市良好的绿化环境极不协调。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可有效免除对交通路口行车视距的影响,安装牢固、耐用可靠、使用方便的路面施工用围挡。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本实用新型的路面施工用围挡,包括顶板,顶板两端安装有基柱,顶板与基柱之间通过可调节螺栓连接,基柱底部位于一基座上,基座与基柱之间采用可拆卸连接,两基柱之间安装有基板,基板两侧分别卡接在两基柱上,基板内竖向安装有卡接板,卡接板不止一个,且卡接板均匀排列在基板上,卡接板底部均延伸在一插槽内,插槽固定在基板上,还包括一横梁,横梁两端穿插在两基柱上。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所述基板表面还连接有网格,网格侧面嵌入设置在基板内。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所述网格由水平和竖直两个方向的钢丝线连接构成或由向左右两个方向倾斜的钢丝线连接构成。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所述插槽内置卡进胶条。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所述插槽上开有供卡接板穿过的孔。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所述插槽宽度小于基板宽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路面施工用围挡可有效免除对交通路口行车视距的影响,安装牢固、耐用可靠、使用方便,结构设计合理,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噪音污染,拆卸及组装都非常方便,构件之间不易脱落,使用性更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顶板;2.基柱;3.基板;4.插槽;5.卡接板;6.横梁;7.基座。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路面施工用围挡的优选实施例,包括顶板1,顶板1两端安装有基柱2,顶板1与基柱2之间通过可调节螺栓连接,基柱2底部位于一基座7上,基座7与基柱2之间采用可拆卸连接,两基柱2之间安装有基板3,基板3两侧分别卡接在两基柱2上,基板3内竖向安装有卡接板5,卡接板5不止一个,且卡接板5均匀排列在基板3上,卡接板5底部均延伸在一插槽4内,插槽4固定在基板3上,还包括一横梁6,横梁6两端穿插在两基柱2上,所述基板3表面还连接有网格,网格侧面嵌入设置在基板3内,所述网格由水平和竖直两个方向的钢丝线连接构成或由向左右两个方向倾斜的钢丝线连接构成,所述插槽4内置卡进胶条,所述插槽4上开有供卡接板5穿过的孔,所述插槽4宽度小于基板宽度。
本实用新型的路面施工用围挡可有效免除对交通路口行车视距的影响,安装牢固、耐用可靠、使用方便,结构设计合理,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噪音污染,拆卸及组装都非常方便,构件之间不易脱落,使用性更强,所述基板3表面还连接有网格,网格侧面嵌入设置在基板3内,基板3能在更大程度上承受外力;所述网格由水平和竖直两个方向的钢丝线连接构成或由向左右两个方向倾斜的钢丝线连接构成,符合设计理念;所述插槽4内置卡进胶条,所述插槽4上开有供卡接板5穿过的孔,所述插槽4宽度小于基板宽度,使其卡接板5与插槽4之间能紧密连接在一起。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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