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玻璃熔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76872.5 | 申请日: | 2015-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587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13 |
发明(设计)人: | 陈筱丽;郭富强;王震林;邓宇;潘再勇;粟勇;李文龙;易平;王朝晖;詹梦思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5/06 | 分类号: | C03B5/06 |
代理公司: | 成都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26 | 代理人: | 蒲敏 |
地址: | 610100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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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熔化 装置 | ||
1.玻璃熔化装置,包括外埚(10)、鼓泡管(3)、出料管(5)和加热装置(11),所述鼓泡管(3)插入到外埚(10)内,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凸曲面体结构的内埚(4),所述内埚(4)设置在外埚(10)内的底部,在所述内埚(4)的凸曲面上设置有若干通孔(1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埚(4)设置在外埚(10)底面中心位置上,且内埚(4)与外埚(10)具有共同中心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埚(4)为非球面形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埚(4)为球形状、椭球形状、抛物面形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16)的直径不大于内埚(4)与外埚(10)相交的交线周长的0.25。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16)的数量为3-25个,且大小相等均匀分布。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埚(4)在外埚(10)底部所占面积为外埚(10)底部面积的0.3-0.9。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埚(4)在外埚(10)底部所占面积为外埚(10)底部面积的0.5-0.8。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管(5)设置在外埚(10)底部,其起始端位于内埚(4)底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管(5)水力直径为内埚(4)在外埚(10)中最高高度的0.1-0.5。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埚(10)为底部倒圆角的圆柱形,倒角直径为外埚(10)的截面直径的0.1-0.6。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埚(10)外包裹有耐火材料内层(14),在耐火材料内层(14)外还设置有耐火材料外层(13),且在耐火材料外层(13)和耐火材料内层(14)之间间隔有空腔(15),所述加热装置(11)设置在所述空腔(15)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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