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体验馆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81979.9 | 申请日: | 2015-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043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25 |
发明(设计)人: | 许志峰;潘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许志峰 |
主分类号: | E04H3/10 | 分类号: | E04H3/10;E04B1/34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1041 山东省潍***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体验 | ||
1.体验馆,其特征在于:包括相互配合的直线构造模块(2)和/或弧形构造模块(1)和/或侧开口构造模块(3),上述构造模块均由若干个弯折件和直线件可拆卸连接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体验馆,其特征在于:直线构造模块(2),上侧面水平设置,前侧面和后侧面竖直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体验馆,其特征在于:弧形构造模块(1),上侧面为弧形,上侧面和/或前侧面和/或后侧面倾斜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体验馆,其特征在于:侧开口构造模块(3),上侧面水平设置,前侧面和后侧面竖直设置,前侧面和/或后侧面上设有开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体验馆,其特征在于:直线构造模块(2)和/或侧开口构造模块(3)的形状为U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体验馆,其特征在于:弯折件和直线件插接或卡接,弯折件为弯管、弯杆或折弯板,直线件为直管、直杆或直板。
7.根据权利要求1-6其中之一所述的体验馆,其特征在于:侧开口构造模块(3)的数量为一个,直线构造模块(2)和弧形构造模块(1)的数量分别为两个,两个直线构造模块(2)分别位于侧开口构造模块(3)的左右两侧,两个弧形构造模块(1)分别位于直线构造模块(2)的另外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1-6其中之一所述的体验馆,其特征在于:直线构造模块(2)的数量为三个,其中两个直线构造模块(2)分别位于剩余直线构造模块(2)的左右两侧。
9.根据权利要求1-6其中之一所述的体验馆,其特征在于:直线构造模块(2)的数量为两个,侧开口构造模块(3)的数量为一个,两个直线构造模块(2)分别位于侧开口构造模块(3)的左右两侧。
10.根据权利要求1-6其中之一所述的体验馆,其特征在于:直线构造模块(2)和弧形构造模块(1)的数量分别为两个,两个弧形构造模块(1)的其中一个侧面分别与一个直线构造模块(2)相邻,两个弧形构造模块(1)远离直线构造模块(2)的一个侧面相互相邻。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许志峰,未经许志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481979.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