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铝灰分离车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82935.8 | 申请日: | 2015-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126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30 |
发明(设计)人: | 吴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2D1/00 | 分类号: | B22D1/00;B22D41/12;B22D4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瑞思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1 | 代理人: | 袁红红 |
地址: | 215500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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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分离 | ||
1.一种铝灰分离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分离车主体、过滤板、过滤材料和控制阀门,所述分离车主体内壁上含有凸出的固定块,所述过滤板安置在所述固定块上,所述过滤材料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过滤板上,所述分离车主体的底板与水平面倾斜设置,所述分离车主体的底板的最低点处开设有排液口,所述控制阀门安装于所述排液口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灰分离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板均匀开设有若干密集的过滤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灰分离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材料是海绵。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灰分离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铝灰分离车还包括固定在所述分离车主体上部的手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灰分离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铝灰分离车还包括安装在所述分离车主体的底板下部的车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灰分离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车主体的底板与水平面的倾斜角度为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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