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浮法玻璃生产的锡槽出口边火枪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91204.X | 申请日: | 2015-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815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20 |
发明(设计)人: | 张浩;温燕峰;秦华明;张继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18/00 | 分类号: | C03B18/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7100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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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玻璃 生产 出口 火枪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浮法玻璃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浮法玻璃生产的锡槽出口边火枪。
背景技术
在浮法玻璃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边火枪。现有的锡槽出口边火枪结构如图1所示,枪身3为φ48不锈钢钢管,总长度为1522mm,中间安装φ16套管,三个接头4同时供气,φ32天燃气接头1个,φ16压缩空气接头2个。在使用中,由于体积较大、枪体较重,操作人员使用时很难在要求的位置固定,操作不方便。另边火枪管径较大,天燃气管道直径φ32,使用中耗气量较大。另外,枪头1与枪身3一体成型,均为不锈钢316L材质,制作成本较高,工艺较复杂,通常枪头烧坏后,无法只更换枪头解决问题,需要更换整根边火枪,维修成本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耗气量大大降低的用于浮法玻璃生产的锡槽出口边火枪。
为了达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浮法玻璃生产的锡槽出口边火枪,包括枪身和枪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混气管,所述枪身的一端与所述混气管连通,所述混气管与枪头之间还螺纹连接有一根连接管。
优选地,所述连接管与所述混气管螺纹连接。
优选地,所述枪身为两根,且所述枪身的直径为22mm。
优选地,所述连接管的直径为10mm。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
改进后结构上比较简单,枪身主钢管管径由原来不锈钢φ48改为φ22镀锌管(DN15),重量减轻,易于固定、提高劳动效率,操作方便,制作上结构简单,成本大大降低。枪头与枪身之间通过φ10管道螺纹连接,枪头损坏后可拆除很容易更换,且费用较低。天燃气管径减小,减少燃气耗量。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用于浮法玻璃生产的锡槽出口边火枪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用于浮法玻璃生产的锡槽出口边火枪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实施例。
如图2所示,一种用于浮法玻璃生产的锡槽出口边火枪,包括枪身3、枪头1、混气管5和连接2。枪身3的一端连接有接头4,另一端与混气管5连通,连接管2设置在混气管5与枪头1之间,并且连接管2是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与混气管5和枪头1连接。因此枪头1与枪身3可完全脱离开,烧坏枪头1后,可单独更换。
枪身3为两根,设置方式一样,供气结构发生改变,由三路供气改为两路供气燃烧机构。且枪身3的直径为22mm,枪身3主钢管管径由原来不锈钢φ48改为φ22镀锌管(DN15),重量减轻,操作方便,管径小,耗气量减少,降低了成本。
连接管2的直径为10mm。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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