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一次性美白牙套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09178.9 | 申请日: | 2015-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318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06 |
发明(设计)人: | 李广木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广木 |
主分类号: | A61C19/00 | 分类号: | A61C1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10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一次性 美白牙套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个人口腔护理器具,尤其涉及一种一次性美白牙套。
背景技术
牙齿是一种在很多脊椎动物上存在的结构,牙齿是人类身体最坚硬的器官。一般而言,牙齿呈白色正常人略带微黄色,质地坚硬。牙齿的各种形状适用于多种用途,包括撕裂、磨碎食物。
然而生活中我们常常因牙齿颜色而尴尬。每天的生活习惯,如饮茶,咖啡,苏打有色饮料和吸烟破坏我们的牙釉质,使牙齿变黄。牙齿变黄不危及生命,但会影响人的正常社会交际。
在现代社会中,想要拥有一口洁白靓丽的牙齿,更加需要进行全面的护理。而常用的方法中,利用牙套将胶体(膏体)药物和有效成分局部与牙齿表面接触是取得最佳结果的一种最有效方法之一。有些产品只有一种大小的牙套,而另一些则提供在家里自己做模或个人定制的牙套以达到最佳的个性化效果。选择哪种牙套则依使用目的而定。但都存在以下不便之处:一种大小的牙套难以契合因人而异的大小和形状不一样的上下牙齿和牙床;自己做模或个人定制的牙套则费用高和耗时;以上产品都必须使用者自己或由技术人员在使用时将胶体(膏体)充填在牙套内,同一牙套反复使用不利于卫生。
从而导致了:1.无法大规模工业化无菌生产包装以体现个人卫生;2.无法一次性使用,保持清洁安全;3.无法简单快捷使用,不能以独有的牙套设计适合广大人群的要求。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解决了传统牙套适用范围小,无法批量生产,成本过高,且反复利用不利于卫生等问题。
为了对披露的实施例的一些方面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下面给出了简单的概括。该概括部分不是泛泛评述,也不是要确定关键/重要组成元素或描绘这些实施例的保护范围。其唯一目的是用简单的形式呈现一些概念,以此作为后面的详细说明的序言。
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提供一种一次性美白牙套,包括上牙套和下牙套,所述上牙套和所述下牙套分别通过相应模具一体成型,所述上牙套和所述下牙套皆呈与牙齿排列形状相吻合的马蹄形状,所述上牙套和所述下牙套内均设置有膏状护齿药物,所述膏状护齿药物的厚度为0.3厘米;
所述上牙套包括第一前牙槽和第一后牙槽,所述第一前牙槽的槽口宽为1.100厘米,槽底宽为0.158厘米,槽深为1.100厘米;所述第一后牙槽的槽口宽为1.100厘米,槽底宽为0.794厘米,槽深为1.100厘米;
所述下牙套包括第二前牙槽和第二后牙槽,所述第二前牙槽的槽口宽为1.100厘米,槽底宽为0.158厘米,槽深为0.952厘米;所述第二后牙槽的槽口宽为0.953厘米,槽底宽为0.794厘米,槽深为0.953厘米。
其中,所述一次性美白牙套的材质为医用塑料、硅胶、合成纤维中的一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科学合理的设计使得可以适应绝大多数人的使用,无需个人定制,大大减少使用成本,便于大规模工业化无菌生产包装以体现个人卫生,且一次性使用,保持清洁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一次性美白牙套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和附图充分地示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案,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践它们。其他实施方案可以包括结构的、逻辑的、电气的、过程的以及其他的改变。实施例仅代表可能的变化。除非明确要求,否则单独的部件和功能是可选的,并且操作的顺序可以变化。一些实施方案的部分和特征可以被包括在或替换其他实施方案的部分和特征。
一种大小的牙套难以契合因人而异的大小和形状不一样的上下牙齿和牙床;自己做模或个人定制的牙套则费用高和耗时;以上产品都必须使用者自己或由技术人员在使用时将胶体(膏体)充填在牙套内,同一牙套反复使用不利于卫生。
在一些说明性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提出一种一次性美白牙套,包括上牙套1和下牙套2,所述上牙套1和所述下牙套2分别通过相应模具一体成型,所述上牙套1和所述下牙套2皆呈与牙齿排列形状相吻合的马蹄形状,所述上牙套1和所述下牙套2内均设置有膏状护齿药物,所述膏状护齿药物的厚度为0.3厘米;
所述上牙套包括第一前牙槽3和第一后牙槽4,所述第一前牙槽3的槽口宽为1.100厘米,槽底宽为0.158厘米,槽深为1.100厘米;所述第一后牙槽4的槽口宽为1.100厘米,槽底宽为0.794厘米,槽深为1.100厘米;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广木,未经李广木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509178.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红外线自动断喙设备
- 下一篇:假牙植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