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哮喘病治疗用雾化吸入器咬嘴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09637.3 | 申请日: | 2015-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725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20 |
发明(设计)人: | 王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萍 |
主分类号: | A61M11/00 | 分类号: | A61M11/00;A61M15/00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李江 |
地址: | 261000 山东省潍坊***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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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哮喘病 治疗 雾化 吸入 咬嘴 | ||
1.一种哮喘病治疗用雾化吸入器咬嘴,包括咬嘴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咬嘴主体(1)为由咬嘴主管(2)和咬嘴副管(3)组成的Y形管,咬嘴副管(3)的尾部与咬嘴主管(2)的一侧管壁连通;
所述咬嘴主管(2)包括固定腔壁(27),固定腔壁(27)的下部与雾化器出口管连接,固定腔壁(27)的上部插入有活动腔壁(25),固定腔壁(27)内设有将活动腔壁(25)卡住的第一卡板(271),活动腔壁(25)与第一卡板(271)之间设有第一弹簧(26),第一卡板(271)上设有环形的第一通孔(272),卡板的圆心处上方连接有连接柱(24),连接柱(24)的上端固定有活塞(2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哮喘病治疗用雾化吸入器咬嘴,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腔壁(25)的上方固定连接有嘴部插入管(21),嘴部插入管(21)的外部套设有嘴部挡管(22),嘴部挡管(22)固定连接在活动腔壁(25)上,嘴部挡管(22)的长度小于嘴部插入管(21)的长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哮喘病治疗用雾化吸入器咬嘴,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腔壁(25)的上方设有圆形通孔,连接柱(24)贯穿圆形通孔插入到嘴部插入管(21)中,活塞(23)可对圆形通孔进行密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哮喘病治疗用雾化吸入器咬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腔壁(27)内还设有第二卡板(273),第二卡板(273)的圆心处设有圆形的第二通孔(274),第二通孔(274)处设有单向阀(28),单向阀(28)与第一卡板(271)之间设有第二弹簧(29)。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哮喘病治疗用雾化吸入器咬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咬嘴副管(3)内靠近咬嘴主管(2)的部分设有控制阀(31),咬嘴副管(3)的直径与第二通孔(274)的直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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