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导弹和无人机设备舱构造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09738.0 | 申请日: | 2015-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71579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梁可人;黄海龙;王再玉;邓进;金佳超;董皓葳;易龙;朱利媛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1/00 | 分类号: | B64C1/00;F42B15/00 |
代理公司: | 南昌新天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6115 | 代理人: | 施秀瑾 |
地址: | 330000 江西省***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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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导弹 无人机 设备 构造 结构 | ||
1.一种导弹和无人机设备舱构造结构,包括前框[1]、后框[2]、上长桁[3]、下长桁[4]、左上长桁[5]、左下长桁[6]、右上长桁[7]、右下长桁[8]、上蒙皮[9]、下蒙皮[10]、左口盖[11]、右口盖[12]和腹板[13],所述前框[1]和后框[2]为圆形薄壁框架,长桁横断面均为T形结构,所有长桁两端分别铆接在前框[1]和后框[2]的圆框上,所述上蒙皮[9]铆接在上长桁[3]、左上长桁[5]、右上长桁[7]、前框[1]和后框[2]上,所述下蒙皮[10]铆接在下长桁[4]、左下长桁[6]、右下长桁[8]、前框[1]和后框[2]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上长桁[5]和右上长桁[7]中心线与上长桁[3]中心线夹角均α为20-30度,所述左上长桁[5]中心线与左下长桁[6]中心线夹角和所述右上长桁[7]中心线与右下长桁[8]中心线夹角β均为90-110度,所述腹板[13]为长方形壁板,铆接在上长桁[3]和下长桁[4]上,和所有长桁、前框[1]和后框[2]形成组合梁结构形式,所述左口盖[11]通过螺钉安装在前框[1]、后框[2]、左上长桁[5]和左下长桁[6]上,所述右口盖[12]通过螺钉安装在前框[1]、后框[2]、右上长桁[7]和右下长桁[8]上。
2.根椐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导弹和无人机设备舱构造结构,其特征在于:设备舱的成部件安装在腹板[13]上,所述腹板[13]也是承力结构件,材料为轻质铝合金壁板。
3.根椐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导弹和无人机设备舱构造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口盖[11]和右口盖[12]为圆弧形薄壁结构,材料为轻质复合材料。
4.根椐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导弹和无人机设备舱构造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口盖[11]和右口盖[12]维护时可拆下,既作为舱段的维形件又作为内部成部件的安装维护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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