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联合复式作业的中耕机械苗间除草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12319.2 | 申请日: | 2015-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36957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09 |
发明(设计)人: | 张修春;张建伟;贾卓;邱德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吴县农发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B39/18 | 分类号: | A01B39/18;A01M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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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64200 黑龙江省孙吴县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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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联合 复式 作业 中耕 机械 除草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创造属于农业机械,主要涉及一种机械类联合复式作业的苗间除草机构。
背景技术
机械类中耕除草机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即已经出现的除草机具,由于采用除草齿无准确位置、无规律、无速度要求的对农作物幼苗和各类草苗进行机械拨挑方式完成所谓“除草”作业,所以该类机具问世的当年俗称“瞎扒拉”。近年来,随着绿色有机农业的发展要求,为生产出更多的绿色有机农业产品,黑龙江省开始在较大面积范围内推广“三减”农艺要求,即减少化肥、减少农药和减少灭草剂的使用量。因此,如何大幅度提高机械类除草机械的研发水平和作业效果是减少灭草剂使用量、保证绿色农产品生产的基础和前提。但是,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今为止,所有的机械类中耕苗间除草机均采用单一除草齿辊或除草盘结构,即下田一次行走过程只能对苗间进行一次除草作业,不仅除草作业效果差、而且作业效率低,除草作业周期长,作业成本提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创造的目的就是针对上述传统的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结合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研发一种新结构的联合复式作业的中耕机械苗间除草机构,达到大幅度提高机械式中耕苗间除草作业质量和效果、提高作业效率、减少灭草剂使用量、保证绿色农产品生产的目的。
本发明创造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联合复式作业的中耕机械苗间除草机构包括机架总成及安装在机架总成上的主吊挂轴,在所述主吊挂轴上可转动的配装由主除草齿盘串接组成的主除草齿辊总成,在所述机架总成上、位于主吊挂轴后方部位处相互平行的安装后吊挂轴,在所述后吊挂轴上可转动的配装由后除草齿盘串接组成的后除草齿辊总成,所述后除草齿辊总成整体位于主除草齿辊总成的正后方,且所述后除草齿辊总成上的后除草齿盘与主除草齿辊总成上的主除草齿盘在左右横向位置上呈相互交叉错位配置;在农作物未出苗前的苗间除草作业时,所述主除草齿盘和后除草齿盘的齿尖部位处回转线速度均为3.3-9.8米/秒;在农作物出苗后的第一次苗间除草作业时,主除草齿盘齿尖部位处和后除草齿盘齿尖部位处的回转线速度均为3.3-9.8米/秒,在农作物出苗后的第二次苗间除草作业时,主除草齿盘齿尖处的回转线速度为3.3-9.8米/秒,后除草齿盘齿尖处的回转线速度低于主除草齿盘齿尖处的回转线速度。
本申请人根据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研究成功了“农作物出苗前、后机械式除草松土机使用农艺方法”,并于日前已申报了发明专利申请。现依据该方法,又研发了联合复式作业中耕机械苗间除草机构,在一次下田作业中对同一行苗间连续两次以两个除草齿盘不同的回转线速度进行苗间机械除草,具有作业农艺过程科学合理、机构结构新颖简单、技术参数确定准确、可满足各种农作物出苗前、后的除草作业使用要求、除草率高、伤苗率低的特点,为减少灭草剂使用、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提供了机具支持。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联合复式作业的中耕机械苗间除草机构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件号说明:
1、机架总成、2、主吊挂轴、3、主除草齿盘、4、主除草齿辊总成、5、后吊挂轴、6、后除草齿盘、7、后除草齿辊总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创造最佳实施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一种联合复式作业的中耕机械苗间除草机构包括机架总成1及安装在机架总成1上的主吊挂轴2,在所述主吊挂轴2上可转动的配装由主除草齿盘3串接组成的主除草齿辊总成4,在所述机架总成1上、位于主吊挂轴2后方部位处相互平行的安装后吊挂轴5,在所述后吊挂轴5上可转动的配装由后除草齿盘6串接组成的后除草齿辊总成7,所述后除草齿辊总成7整体位于主除草齿辊总成4的正后方,且所述后除草齿辊总成7上的后除草齿盘6与主除草齿辊总成4上的主除草齿盘3在左右横向位置上呈相互交叉错位配置;在农作物未出苗前的苗间除草作业时,所述主除草齿盘3和后除草齿盘6的齿尖部位处回转线速度均为3.3-9.8米/秒;在农作物出苗后的第一次苗间除草作业时,主除草齿盘3齿尖部位处和后除草齿盘6齿尖部位处的回转线速度均为3.3-9.8米/秒,在农作物出苗后的第二次苗间除草作业时,主除草齿盘3齿尖处的回转线速度为3.3-9.8米/秒,后除草齿盘6齿尖处的回转线速度低于主除草齿盘3齿尖处的回转线速度。
作业时,根据待进行苗间除草作业土地上的农作物出苗前或后的状况和杂草生长状况,结合被作业土地的含水率、土壤粘度等条件,在3.3-9.8米/秒线速度范围内分别选择并确定主除草齿盘3和后除草齿盘6的线速度后,将主除草齿辊总成4和后除草齿辊总成7置于同一条苗带部位处,机具前行,一次行走即可完成对同一条苗带的连续两次除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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