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和系统以及与该系统相容的前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18494.2 | 申请日: | 2015-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950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27 |
发明(设计)人: | 布莱登·莱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搏特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F3/00 | 分类号: | A47F3/00;A47F3/08 |
代理公司: | 上海旭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0 | 代理人: | 郑立;应风晔 |
地址: | 中国香港湾仔***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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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商品 销售 轨道 装置 系统 以及 相容 支架 | ||
1.一种用于向消费者展示物品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所述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纵向细长部件,所述纵向细长部件具有腹板部分以及从所述腹板部分延伸的侧壁,其中所述腹板部分和所述侧壁经配置以界定用于将物品保持在其中的通道;
前支架,所述前支架与所述纵向细长部件的末端部分接合;
其中所述前支架仅部分地跨越通过所述腹板部分和所述侧壁界定的所述通道的前部而延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其中所述前支架与所述纵向细长部件的所述末端部分可释放地接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其中在所述前支架与所述纵向细长部件的所述末端部分接合时,所述前支架跨越所述通道的表面的部分延伸经配置以将所述物品保持在所述纵向细长部件中直到移除为止。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其中所述前支架经配置以展示所述物品的大体上所有前部部分。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所述纵向细长部件包含在预定位置处的一个或多个易断区,其中所述易断区的易断部分延伸穿过所述腹板部分以及所述侧壁中的每一个,用于调整所述纵向细长部件的长度。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所述纵向细长部件与另一纵向延伸的细长部件是可接合的。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所述纵向细长部件在所述易断部分处与另一纵向细长部件是可接合的。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其中从至少一个所述纵向细长部件延伸的舌片与另一所述纵向延伸的细长部件中的凹口接合。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所述纵向延伸的细长部件经配置用于在所述前支架远端的位置处接纳止动器部件。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其中所述止动器部件在易断部分处与至少一个所述纵向延伸的细长部件是可接合的,所述易断部分延伸穿过所述腹板部分以及所述侧壁中的每一个,用于调整所述纵向细长部件的所述长度。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商品销售轨道装置,其具有形成于所述纵向细长部件的所述侧壁和所述腹板部分中的多个孔以减少其中使用的材料。
12.一种商品销售轨道系统,其包括:
多个纵向细长部件,每个纵向细长部件具有腹板部分以及从所述腹板部分延伸的侧壁,其中所述腹板部分和所述侧壁经配置以界定用于将物品保持在其中的通道;
前支架,所述前支架与所述纵向细长部件的一个或多个末端部分接合;
其中所述前支架仅部分地跨越通过所述纵向细长部件的所述腹板部分和所述侧壁界定的所述通道的前部而延伸,并且
其中所述纵向细长部件通过一个纵向细长部件的侧壁中的锁片与相邻纵向细长部件的侧壁中的凹口接合而彼此相互接合。
13.一种与商品销售轨道系统可释放地接合的前支架,所述商品销售轨道系统具有至少一个或多个纵向细长部件,其中所述前支架经配置以便仅部分地跨越通过所述纵向细长部件的腹板部分和侧壁界定的通道的前部而延伸。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与商品销售轨道系统可释放地接合的前支架,其中所述前支架与所述纵向细长部件的末端部分可释放地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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