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竹节形三拼组合式木地板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25740.7 | 申请日: | 2015-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407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06 |
发明(设计)人: | 屠瑾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柏尔木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15/04 | 分类号: | E04F1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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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竹节 形三拼 组合式 木地板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地板产品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竹节形三拼组合式木地板。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地板外形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地板外形较为单一,无法满足人们对地板外形的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竹节形三拼组合式木地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竹节形三拼组合式木地板,包括连接基座、插块、插头插孔、插块插孔、插头、中间长方形木板、边缘长方形木板和底板,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的两端设有两所述插头,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的两侧各设有一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的两端各设有一所述插头;所述连接基座内部的一端设有所述插块,所述连接基座内部在和所述插块相邻的两端和设有一所述插头插孔,所述连接基座内部的另一端设有一所述插块插孔。
优选的,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和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的各尺寸相同,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的插头的宽度和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的插头宽度相同,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的插头的宽度设置在与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相邻的一侧,且宽度为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宽度的一半。
优选的,所述插头的高度和长度分别和所述插头插孔的高度和深度相同,且所述插头插孔的长度为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宽度的2倍。
优选的,所述连接基座通过强力粘合剂固定在所述底板的上表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竹节形三拼组合式木地板,通过设置连接基座和长方形木板插头,使得该装置在拼接时更加的紧凑,有效的防止了松动现象的发生,同时,由于存在底板,不但整体刚性好,还能实现预铺装,避免装修的污染减少装修周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连接基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长方形木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在拼接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连接基座、2,插块、3,插头插孔、4,插块插孔、5,插头、6,中间长方形木板、7,边缘长方形木板、8,底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竹节形三拼组合式木地板,包括连接基座1、插块2、插头插孔3、插块插孔4、插头5、中间长方形木板6、边缘长方形木板7和底板8,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6的两端设有两所述插头5,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6的两侧各设有一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7。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7的两端各设有一所述插头5;所述连接基座1内部的一端设有所述插块2,所述连接基座1内部在和所述插块2相邻的两端和设有一所述插头插头3,所述连接基座1内部的另一端设有一所述插块插孔4;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6和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7的各尺寸相同,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6的插头5的宽度和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7的插头5宽度相同,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7的插头5的宽度设置在与所述中间长方形木板6相邻的一侧,且宽度为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7宽度的一半;所述插头5的高度和长度分别和所述插头插孔3的高度和深度相同,且所述插头插孔3的长度为所述边缘长方形木板7宽度的2倍;所述连接基座1通过强力粘合剂固定在所述底板8的上表面。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将底板8放置在平整的地面上,然后将插头5插入插头插孔3中,相邻的连接基座1的插块2插入插块插孔4中,将连接基座1的底面黏贴在底板8的表面,依次进行拼接,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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