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型协频式声波消声栅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37212.3 | 申请日: | 2015-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340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02 |
发明(设计)人: | 钱永波;王峰;余嘉文;彭勃;黄松;张浩然;陆玉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玉威 |
主分类号: | G10K11/175 | 分类号: | G10K11/175 |
代理公司: | 徐州市三联专利事务所 32220 | 代理人: | 晏荣府 |
地址: | 215100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协频式 声波 消声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声波消声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新型协频式声波消声栅。
背景技术
由于物体振动产生的声波在很多场合中需要进行控制,减少对环境噪声污染,以确保生产、实验的正常开展。当前各项声波隔离与消除方法中多采用吸收法,该方法在要求较高场合难以满足设计要求。
发明内容
针对应用需求及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协频式声
波消声栅,能够更为有效消除噪音,降低污染。
本实用新型是以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新型协频式声波消声栅,由若干个协频式消声结构在一个平面构建上均匀组合而成;所述的协频式消声结构包括第一声波通道和第二声波通道;第一声波通道和第二声波通道的前端均为进声口,末端结合形成消声腔;第一声波通道和第二声波通道的路程差是声波波长的整数倍加上1/2波长;第一声波通道和第二声波通道的外表面设有多个谐振腔,第一声波通道和第二声波通道的内表面铺设有吸声膜。
工作原理:将协频式消声结构按照一种特定排列方法分布在一个构建上,每个协频式消声结构利用两个通道的波程差,使最终接触的声波通过干涉作用相互叠加,实现消声目的。在声波传播过程中设置了阻尼机构(谐振腔、吸声膜),用于减少消声腔载荷。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能够应用于各种结构空间;
2)根据需要消除音频频率可以定制;
3)声波的消除率能够达到60%以上;
4)对消除特定频率范围的声波的消除尤为有效。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剖面图;
图3是协频式消声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工作流程示意图。
图中:1、谐振腔,2、第一声波通道,3、吸声膜,4、第二声波通道,5、吸声网,6、消声腔。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新型协频式声波消声栅,由若干个协频式消声结构在一个平面构建上均匀组合而成。由图2所示,协频式消声结构均匀的设置在一个平面内。
如图3所示,协频式消声结构包括第一声波通道2和第二声波通道4;第一声波通道2和第二声波通道4的前端均为进声口,末端结合形成消声腔6;第一声波通道和第二声波通道的路程差是声波波长的整数倍加上1/2波长;第一声波通2道和第二声波通道4的外表面设有多个谐振腔1,第一声波通道2和第二声波通道4的内表面铺设有吸声膜3,在消声腔6内设置有多层吸声网5。
本实施例中,第二声波通道4为水平声波通道,第一声波通道2在末端结合处与第二声波通道4倾斜设置。
所述的吸声网5采用弹性体,用于提高消声能力。
所述的吸声膜3采用多孔柔性体,用于吸收高频音频。
所述的多个谐振腔均匀的布置在第一、二声波通道的外表面,谐振腔是声音传播的阻尼机构,提高了声波传播过程中的衰减。
如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消声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测定需要处理的声波的主频率与频率范围,测定声波的能量范围,进而确定两个传播通道的通道长度差和消声腔、谐振腔的尺寸;
(2)根据需要,将协频式消声结构分布在构建上;
(3)波形抵达协频式消声结构时,同时进入两个传播通道;声波在传播过程中,首先谐振腔在波形的影响下利用谐振作用消除部分声波;此外声波遇到吸声膜被吸收一定能量后被反射回传播通道,继续向前传播;
(4)消声腔设有吸声网的情况下:声波进入消声腔后,两个通道的声波在干涉作用下被抵消;消声腔内声波,遇到吸声网,声波部分能量转换为吸声网的动能,被再次抵消部分能量;剩余能量的声波将继续在腔体内传递——吸收——反射——干涉,直到被完全消耗为止;
消声腔不设有吸声网的情况下:声波进入消声腔后,两个通道的声波在干涉作用下被抵消;剩余能量的声波将继续在腔体内传递——吸收——反射——干涉,直到被完全消耗为。
该方法综合声波的反射、干涉与衍射原理,通过改变两个同源声波的路程差,在消声腔内通过干涉作用实现声波的强度控制与消声。在波传播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声波从收集通道外溢,该部分声波一部分会通过谐振腔的谐振作用被消除,还有一部分波则与刚导入的波出现干涉,从而被抵消;其余部分从收集口逃逸后向保护方向的反方向逃逸,不会影响声波的消除或隔离设计目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陆玉威,未经陆玉威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537212.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PDVD机的光盘导向机构
- 下一篇:新型贝斯品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