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安全监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47125.6 | 申请日: | 2015-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458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09 |
发明(设计)人: | 杨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静 |
主分类号: | B60R25/20 | 分类号: | B60R25/20;G08B21/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7112 四川省攀***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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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机动车 安全 监控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动车安全行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安全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机动车已成为人们代步的交通工具,而因驾驶者不当驾驶或体征异常造成的交通意外也屡见不鲜。现有技术中常见在车内加装体征检测器以监控驾驶者的体温、血压、脉搏等体征状态,当体征状态超过或低于某一阈值时采取警告等措施的安全监控系统,但是这种安全监控系统没有考虑不同驾驶者的个体差异,例如有的驾驶者本身就是高血压患者,在正常行驶时,系统很可能会监控到血压状态超过某一阈值而进行误报警,也就是说现有技术中的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根据驾驶者的个人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准确的安全监控。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安全监控系统,该安全监控系统可以根据驾驶员的个体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准确的安全监控,降低误报警的可能性,提高行车安全性。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安全监控系统,包括:
体征传感器,用于感测驾驶者的体征状态,并对应产生状态信号;
摄像机,用于采集驾驶者的头像;
存储器,用于存储驾驶者的头像数据和个体信息;
控制器;
报警器,用于产生安全警示信息;
通信单元,用于和机动车车主的手机进行通信;
所述体征传感器、摄像机、报警器、存储器、通信单元均与控制器信号连接;
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接收来自体征传感器的驾驶者的状态信号,并根据采集到的驾驶者头像调取存储器中的相应驾驶者的个体信息,比较所述状态信号和所述个体信息,若所述状态信号和所述个体信息之间存在差异,则控制器控制报警器工作。
所述体征传感器感测驾驶者的体温状态、心率状态、血压状态;
所述状态信号为体温状态信号、心率状态信号、血压状态信号;
所述个体信息为驾驶者的平常的体温信息、心率信息、血压信息;
所述报警器包括警示灯、蜂鸣器和显示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能够根据不同驾驶者的有差异的个体体征状态,准确地进行安全监控,降低监控系统误报警的可能性,提高行车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监控系统的功能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监控系统的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描述,显然,所描述的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安全监控系统10包括控制器1、摄像机2、体征传感器3、报警器4、存储器5、通信单元6,摄像机2和体征传感器3向控制器1输出信号,控制器1向报警器4和通信单元6输出信号,控制器1和存储器5连接。
如图2所示,安全监控系统10按照以下步骤流程进行工作:
S1,当检测到车门解锁信号时,启动摄像机2,获取驾驶者的头像;
S2,控制器1比对所获取的驾驶者头像和存储器5中存储的头像数据,若经比对发现,所获取的驾驶者头像与存储器5中存储的头像数据一致,则进入步骤S3;否则进入步骤S8;
S3,启动体征传感器3,获取驾驶者的状态信号;
S4,控制器1调取存储器5中该驾驶者的个体信息;
S5,控制器比对状态信号和个体信息,若经比对发现,所述状态信号与所述个体信息之间存在差异,则进入步骤S6;否则,进入步骤S7;
S6,启动报警器4;
S7,正常启动车辆;
S8,启动通信单元6,将获取的驾驶者头像发送至车主手机,由车主进行确认,若车主确认该驾驶者没问题,则进入步骤S3;否则进入步骤S9;
S9,锁定车辆并报警。
进一步地,当所述状态信号与所述个体信息之间的差异超过预设的第一阈值时,启动报警器中的警示灯;当所述差异超过预设的第二阈值时,启动报警器中的蜂鸣器和显示装置。
本实用新型能够根据不同的驾驶者的有差异的个体体征状态,准确地控制行车安全控制,降低了安全监控系统误报警的可能性,提高了行车安全性。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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