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空中智能监测取证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56120.X | 申请日: | 2015-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03849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27 |
发明(设计)人: | 崔忠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崔忠光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 11337 | 代理人: | 于国富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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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中 智能 监测 取证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执法取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空中智能监测取证系统。
背景技术
违章违法行为是扰乱社会秩序的主要因素,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能否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正确的处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公,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目前,为了能够使执法部门加强对违章违法行为的治理,并能够使违章违法行为有迹可循,帮正执法人员快速、公正的实施执法,在很多区域设置了固定监拍设备,这些固定监拍设备可以设置在道路上,对交通违章的行为,比如,超速行驶的行为,闯红灯的行为,违章停车的行为,占用公交车道的行为等进行监拍,监拍到的图像或视频等可以为交通执法提供证据;这些固定监拍设备可以设置在小区内或办公楼内,对其中的打架斗殴、入室盗窃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拍,监拍到的图像或视频等可以为社会执法提供证据;这些固定监拍设备还可以对违法摆摊或违法占用公用区域的行为等进行监拍。
但是,由于固定监拍设备的位置是固定的,有时只能拍摄到违章违法行为的局部或模糊图像,执法人员根据其拍摄的图像无法准确的,毫无疑义的确定违法违章行为因素,包括当事人或现场的情景等,从而导致证据的有效性和可利用性极大的下降;同时,有些违章违法行为,在执法人员赶到时,其现场证据有可能遭到了破坏或消灭,从而使执法人员无法及时有效的实施执法。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空中智能监测取证系统,从而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前述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空中智能监测取证系统,包括:固定监拍设备、违章违法行为监控平台、管控中心和移动监拍设备,所述固定监拍设备设置在监测点,所述固定监拍设备与所述违章违法行为监控平台连接,所述违章违法行为监控平台与所述管控中心连接,所述管控中心与所述移动监拍设备连接,所述移动监拍设备接收到所述管控中心的指令时,移动至监测点进行监拍并将监拍到的数据发送至所述管控中心,监拍完成后返回。
优选地,所述固定监拍设备包括摄像机和控制器,所述摄像机与所述控制器连接,所述控制器与所述违章违法行为监控平台连接。
优选地,所述移动监拍设备包括无人机控制器、无人机、搭载在所述无人机上的摄像机和数据传输系统,所述无人机控制器分别与无人机和所述管控中心连接,所述搭载在所述无人机上的摄像机通过所述数据传输系统与所述管控中心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监拍设备还包括气象信息传感器,所述气象信息传感器与所述无人机控制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监拍设备还包括气象信息传感器,所述气象信息传感器与所述管控中心连接。
优选地,所述气象信息传感器设置在无人机上和/或用于保存所述无人机的设备外。
优选地,所述气象信息传感器包括雨量传感器和/或风速感应器。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监拍设备还包括用于保存无人机的机箱。
进一步地,所述无人机上还搭载有扩音设备和音频设备,所述扩音设备与所述音频设备连接,所述音频设备通过所述数据传输系统与所述管控中心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监拍设备还包括电量检测仪和无线充电装置,所述电量检测仪用于检测所述无人机的电池剩余电量,所述电量检测仪与所述无人机控制器连接,所述无线充电装置与所述无人机控制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空中智能监测取证系统,通过将固定监拍设备与移动监拍设备配合使用,利用移动监拍设备可移动的特点,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远近距离、360度的全面取证,弥补了固定监拍设备无法移动,得到的监拍数据片面的缺陷;同时,由于移动监拍设备可以在违章违法行为发生后,快速的到达监测点取证,所以,也解决了由于工作人员到达违章违法行为现场,需要的时间长,导致现场证据消灭或损毁,导致无法准确的、快速的实施执法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空中智能监测取证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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