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67553.5 | 申请日: | 2015-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636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唐荣兰;陈翠萍;徐连英;沈健;郑传银;刘晓燕;张宏琴;钱花;段小鑫;刘莉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5/37 | 分类号: | A61F5/37 |
代理公司: | 合肥金安专利事务所 34114 | 代理人: | 胡治中 |
地址: | 230022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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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精神科 护理 手部约 束带 | ||
1.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包括第一手部固定带(1)、第二手部固定带(2)、第一绑带(4)和第二绑带(5);其中,第一手部固定带(1)的一端与第二手部固定带(2)的一端连接在一起;其特征在于:
在靠近第一手部固定带(1)与第二手部固定带(2)相连区域的第二手部固定带(2)的外侧,连接有第一绑带(4);
在第二手部固定带(2)另一端连接有第二绑带(5);
在第一手部固定带(1)与第二手部固定带(2)的连接区域设有1个扣眼(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手部固定带(1)的外侧、第二手部固定带(2)的内侧分别设有一条尼龙搭扣(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第一手部固定带(1)、第二手部固定带(2)的宽度在4.0-5.0cm,长度在40-50c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第一绑带(4)和第二绑带(5)的宽度在3.0-4.0cm,长度在100-300c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第一手部固定带(1)与第二手部固定带(2)的连接处的长度在1.0-5.0cm。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第一手部固定带(1)与第二手部固定带(2)的连接处的长度为4cm;扣眼(6)呈长腰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第一绑带(4)和第二绑带(5)均为棉质背包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第一手部固定带(1)和第二手部固定带(2)均为由四层以上的棉布缝制而成的棉布垫。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第一手部固定带(1)和第二手部固定带(2)之间、第二手部固定带(2)和第一绑带(4)之间、第二手部固定带(2)和第二绑带(5)之间的连接均采用尼龙绳缝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精神科护理的手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第一手部固定带(1)、第二手部固定带(2)、第一绑带(4)和第二绑带(5)均为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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