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欧式电动葫芦限位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90114.6 | 申请日: | 2015-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736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管建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D1/56 | 分类号: | B66D1/56;B66D1/12;B66D1/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53400 河南省新乡***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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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欧式 电动葫芦 限位 结构 | ||
1.一种欧式电动葫芦限位结构,它包括支架A以及支架B,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A的上侧面设置有固定板A,所述的固定板A的一侧设置有电控箱,支架A的一端的上部的右侧设置有主动轮A,所述的支架B的上侧面设置有固定板B,所述的固定板B的一侧设置有卷绳筒,所述的卷绳筒的一端连接有减速机,所述的减速机连接有提升电机,卷绳筒的另一端通过轴连接有制动器,支架B的一端的上部的左侧设置有主动轮B,所述的主动轮A和主动轮B的下侧设置有转轴,所述的转轴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与主动轮A和主动轮B相配合的齿轮A和齿轮B,转轴的一个端面连接有减速电机,所述的减速电机连接有电源开关;转轴的下侧设置有固定杆,所述的固定杆的下侧设置有穿线管,所述的制动器连接有连接有控制器,所述的控制器安装于电控箱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欧式电动葫芦限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A和支架B为“门”字形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欧式电动葫芦限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动器和和提升电机通过信号线控制器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欧式电动葫芦限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动器为蝶式制动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欧式电动葫芦限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板B的数量为2个,对称的设置于支架B的上侧,并且卷绳筒的一端和减速机的一端固定于2个固定板B的内侧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欧式电动葫芦限位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卷绳筒和提升电机设置于减速机的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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