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打孔器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95617.2 | 申请日: | 2015-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6909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吴小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6F1/32 | 分类号: | B26F1/32 |
代理公司: | 北京汉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28 | 代理人: | 刘子文;陈曦 |
地址: | 011517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打孔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打孔器,尤其适用于食品开包检测时对产品包装进行打孔。
背景技术
在食品检测领域,常常需要将食品外包装拆开,取出内容物进行检测。对于质地较硬的包装盒,通常的做法是用剪刀剪破包装,这样操作起来很不方便,且使用者容易受伤。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打孔器,可在食品包装盒上打孔以方便取样。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打孔器,其包括:一个手持部和一个连接手持部的打孔部。打孔部未连接手持部的一端为切割端,该切割端具有复数个切割刀头,切割刀头依次相连,且其首、尾两个切割刀头间形成有一个间隔。
在打孔器的另一种示意性实施方式中,切割端为正方形,切割刀头为三个,它们分别位于该正方形的三条边上。
在打孔器的还一种示意性实施方式中,各切割刀头为三角形,三角形的一个角位于打孔部远离手持部的一端。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打孔器,操作简单,一次下压即可形成切割孔,用于食品检测领域可使取样更加方便快捷。
下文将以明确易懂的方式,结合附图说明优选实施例,对打孔器的上述特性、技术特征、优点及其实现方式予以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打孔器的一种示意性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2至图4是图1所示的打孔器的使用状态图。
标号说明
10手持部
20打孔部
22切割端
24切割刀头
30包装盒
32切口
34切割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各图中相同的标号表示结构相同或结构相似但功能相同的部件。在本文中,“示意性”表示“充当实例、例子或说明”,不应将在本文中被描述为“示意性”的任何图示、实施方式解释为一种更优选的或更具优点的技术方案。为使图面简洁,各图中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它们并不代表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另外,为使图面简洁便于理解,在有些图中具有相同结构或功能的部件,仅示意性地绘示了其中的一个,或仅标出了其中的一个。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打孔器的一种示意性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打孔器包括:一个手持部10和一个连接手持部10的打孔部20。打孔部20未连接手持部10的一端为切割端22,该切割端22具有复数个切割刀头24,切割刀头24依次相连,且其首、尾两个切割刀头24间形成有一个间隔。
在本示意性实施方式中,切割端22为正方形,切割刀头24为三个,它们分别位于该正方形的三条边上。在其他示意性实施方式中,切割端也可以是其他形状,例如五边形、六边形等多边形,还例如圆形;切割刀头的数量可根据需要调整,其可分布在五边形的其中四条边上,或六边形的其中五条边上,或圆形的部分圆弧上。
图2至图4是图1所示的打孔器的使用状态图。本实用新型的打孔器适用于食品开包检测时对产品包装进行打孔。使用时,首先将打孔部20的切割刀头24抵靠包装盒30的预打孔处(见图2中虚线);然后垂直下压打孔器,使切割刀头24穿过包装盒30的盒壁;抽出打孔器后,包装盒30上形成一个切口32,切口32的形状与切割端22的形状一致,在本示意性实施方式中,该切口32由正方形的三条边构成(见图3);最后将切割开的部分盒壁掀起,即露出切割孔34(见图4)。该打孔器操作简单,一次下压即可形成切割孔,使取样更加方便快捷。且由于首、尾两个切割刀头24间形成有一个间隔,切割后形成的切口32并未完全闭合,切割开的部分盒壁还连接于包装盒30上,可避免切割下的盒壁落入包装盒30,影响检测。
在示意性实施方式中,各切割刀头24为三角形,三角形的一个角位于打孔部20远离手持部10的一端。以利于刺破包装盒30。
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是按照各个实施例描述的,但并非每个实施例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例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案或变更,如特征的组合、分割或重复,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59561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