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视机有效
申请号: | 201520610889.5 | 申请日: | 2015-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936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20 |
发明(设计)人: | 李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鲜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4 | 分类号: | H04N5/6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8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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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机 | ||
1.一种电视机,包括电视机主体和支撑于电视机主体下方的底座,电视机主体内设有按键接收线和液晶屏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内设有容纳腔,容纳腔内设有电路板和喇叭,电路板和喇叭均固定在底座的底壁上,且喇叭的正面朝向底座正面设置,底座的侧面设有操作按键,底座的背面设有开关和电源接入线,底座的正面设有喇叭网,所述的按键接收线和液晶屏线、喇叭、操作按键、开关和电源接入线均连接至电路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内还设有与电视机主体固定连接的立柱,立柱固定在底座的底壁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相互固定连接的底壳和顶壳,底壳和顶壳之间形成所述容纳腔,所述的电路板、喇叭和立柱均固定在底壳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顶壳包括位于电视机主体后侧的后壳和位于电视机主体前侧的盖板,后壳和盖板均固定在底壳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为玻璃盖板。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盖板的底面粘接有盖板固定件,盖板固定件固定在底壳上。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路板、喇叭、立柱、和盖板固定件均通过螺丝固定在底壳上,立柱通过螺丝与电视机主体固定连接,喇叭网与底壳扣合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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