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钢结构住宅的L形实腹式钢管柱组合墙有效
申请号: | 201520616730.4 | 申请日: | 2015-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406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06 |
发明(设计)人: | 李强;苗冬梅;马荣全;梁建军;董继勇;冯国军;孙学峰;王浩;葛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B2/58 | 分类号: | E04B2/58 |
代理公司: | 上海唯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29 | 代理人: | 曾耀先 |
地址: | 200122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钢结构 住宅 形实腹式 钢管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实腹式钢管柱组合墙,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钢结构住宅的L形实腹式钢管柱组合墙。
背景技术
在我国传统粗放型住宅建设模式下,住宅建设对人工依赖程度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并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住宅产业化和绿色住宅建筑的倒逼机制。同时,我国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未来很长时间内钢材价格将在低位徘徊。因而,多高层钢结构住宅应运而生。
目前,多高层钢结构住宅建筑常采用钢管混凝土柱,如图1至图3,在钢结构住宅的不同墙体的位置,由于其结构柱1′的横截面尺寸较大,结构梁或填充墙体4′的交接处会有一个柱体的角伸入房间内,从而破坏了室内空间的整体性和适用性。
实用新型内容
为克服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缺陷,现提供一种用于钢结构住宅的L形实腹式钢管柱组合墙,以解决现有住宅建筑内柱体破坏室内空间整体性和适用性的问题,并进一步提高钢结构住宅建设的施工质量。
为实现上述目的,提供一种用于钢结构住宅的L形实腹式钢管柱组合墙,包括节点柱以及连接于节点柱的两道连接肢,两道连接肢分别自节点柱向相互垂直两个方向延伸,连接肢向外延伸的端部用于与钢结构梁连接,每个连接肢包括:
加强柱,位于连接肢向外延伸的端部且宽度等同于节点柱;
至少两块肢板,分别沿加强柱的外表面焊接于节点柱与加强柱之间进而形成待浇筑空间。
本实用新型L形实腹式钢管柱组合墙的有益效果在于,
通过与节点柱等宽的两道连接肢进而形成实腹式组合墙,待与钢结构梁连接后,所形成的组合墙室内结构将不会有破坏空间的情况出现。
优选地,每个连接肢内的相邻两块肢板之间间隔支设有隔板,进而于待浇筑空间内隔离形成多个待浇筑室。
优选地,钢结构梁焊接连接于所述加强柱。
优选地,节点柱以及加强柱为方形钢管柱。
优选地,肢板为薄钢板且焊接于节点柱以及加强柱之间。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钢结构建筑中转角处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现有钢结构建筑中边墙处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现有钢结构建筑其中间墙处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用于钢结构住宅的L形实腹式钢管柱组合墙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对应于图4中A-A截面的立面结构示意图;
图6为对应于图4中B-B截面的立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利于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的了解,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进行说明。
参照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钢结构住宅的L形实腹式钢管柱组合墙,包括节点柱1以及连接于节点柱1的两道连接肢10,两道连接肢10自节点柱1向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延伸,进而构成L形的实腹式钢管柱组合墙,连接肢10向外延伸的右端部以及下端部用于与钢结构梁2连接,每个连接肢10包括:加强柱3,位于连接肢10向外延伸的右端部以及下端部并且宽度等同于节点柱1;至少两块肢板4,分别沿加强柱3的外表面焊接于节点柱1与加强柱3之间进而形成待浇筑空间5。
其中,较为优选地,节点柱1以及加强柱3为方形钢管柱,钢结构梁2为H型钢梁,肢板4为较薄钢板。
参照图5,为对应于图4中A-A截面的立面结构示意图。参照图6,为对应于图4中B-B截面的立面结构示意图。
结合图5和图6所示,具体地,为满足于不同长度的连接肢10的结构强度,每个连接肢10内的相邻两块肢板4之间间隔支设有一块或两块隔板6,进而于待浇筑空间5内隔离形成两个或三个待浇筑室,每个待浇筑室的高宽比不超过1∶2。以此,增加整个组合墙的结构强度。
按上述结构特征安装连接,以形成一个完整的L形框架。再于异形柱框架内(包括节点柱1)浇筑混凝土,进而形成实腹式钢管柱组合墙。再将钢结构梁2与其向外延伸的端部连接,以此,解决柱体破坏室内空间整体性的问题。
完成上述实施过程后,应可体现出本实用新型的以下特点:
整体结构简单,取材方便,各个构件便于施工安装连接,通过加强柱形成与节点宽度相等的连接肢,进而解决柱体破坏室内整体性的问题,其效果明显。
以上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种种变化例。因而,实施例中的某些细节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将以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范围作为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未经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616730.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