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锁具的电子卡支架及其公共自行车有效
申请号: | 201520629290.6 | 申请日: | 2015-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373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06 |
发明(设计)人: | 黄得云;殷振亚;曹文安;孙秀芳;仄伟杰;马茜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H5/06 | 分类号: | B62H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济纬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29 | 代理人: | 朱鑫乐 |
地址: | 213022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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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锁具 电子卡 支架 及其 公共 自行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锁具的电子卡支架及其公共自行车。
背景技术
自行车是我国普及最广的代步交通工具,其拥有量为世界各国之最,而公共自行车作为一种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交通方式,已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占有了重要的一席之地。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立,有效的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很好的解决了“最后一公里”难题,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和喜爱。
公共自行车上设置的电子卡支架用于与锁车器配合使用,通过支架上的锁孔锁在锁车器上,以往电子卡支架结构比较简单,功能也比较简单,只需要依靠支架上开设的锁孔与锁车器完成连接便可,但是随着用户的使用,存在这样的缺陷,公共自行车无法满足用户临时锁车的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带锁具的电子卡支架及其公共自行车。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锁具的电子卡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所述支架本体的前端部开设有用于与锁车桩连接的锁孔,所述支架本体上还设置有锁具。
进一步的,所述的锁具包括锁体、锁芯、锁链以及锁头,所述锁链的一端与锁体连接,所述锁链的另一端连接锁头,所述锁芯设置在锁体中。
进一步的,所述的支架本体呈L形结构,所述的锁体固定设置在支架本体拐角处的内端。
进一步的,所述的锁体呈三角柱体结构,所述锁体横向固定设置在支架本体拐角处的内端。
进一步的,所述锁体与支架本体的连接结构为,包括两连接块,所述两连接块设置在支架本体的两侧,两所述的连接块与支架本体为一体化;安装时,若干螺栓穿过连接块与支架本体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锁体与支架本体的连接结构为,所述锁体与支架本体的之间采用焊接连接或者一体成型。
进一步的,所述的螺栓为防盗螺栓。
进一步的,所述锁孔后端的支架本体上开设有用于放置电子卡标签的安装槽。
一种公共自行车,包括自行车前叉,所述的自行车前叉上设置有上述的带锁具的电子卡支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电子卡支架上的锁具可以为公共自行车在被使用的过程中提供临时锁车的服务。
锁体依靠连接块和螺栓与支架本体连接固定,当锁具损坏的时候也便于在支架上单独进行更换。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电子卡支架的示意图;
图2是电子卡支架另一角度的示意图;
其中,1、支架本体,2、锁具,21、锁体,3、锁孔,4、安装槽,5、连接块。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带锁具的电子卡支架,包括支架本体1,支架本体1的前端部开设有用于与锁车桩连接的锁孔3,支架本体1还上设置有锁具2。
锁具2包括锁体21、锁芯、锁链以及锁头,锁链的一端与锁体21连接,锁链的另一端连接锁头,锁芯设置在锁体21中。锁芯和钥匙采用铜质,可以起到防锈防水的作用。
根据实际需求,锁具2也可以改为其他形式的锁具。
支架本体1呈L形结构,锁体21固定设置在支架本体1拐角处的内端。为提高锁体21的稳定性,锁体21呈三角柱体结构,锁体21横向固定设置在支架本体1拐角处的内端。
锁体21与支架本体1的连接结构为,包括两连接块5,两连接块5设置在支架本体1的两侧,两连接块5与支架本体1为一体化;安装时,若干螺栓穿过连接块5与支架本体1固定。锁体21与支架本体1的之间还可以采用焊接连接或者一体成型。
锁体依靠连接块5和螺栓与支架本体1连接固定,当锁具2损坏的时候也便于在支架上单独进行更换。各螺栓采用防盗螺栓。
锁孔3后端的支架本体1上开设有用于放置电子卡标签的安装槽4。安装槽4中用来安装电子卡标签,通过安装的电子卡标签可以实现锁车。
一种公共自行车,包括自行车前叉,自行车前叉上设置有上述的带锁具2的电子卡支架。
在使用此种公共自行车的时候,能够实现临时锁车的功能。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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