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屏和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638772.8 | 申请日: | 2015-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033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27 |
发明(设计)人: | 杨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毅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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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屏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明基材和基材表面的薄膜,该薄膜具有波长选择特性,它在红、绿、蓝三个波段各有一个反射峰,反射峰以外的其它可见光波段的平均透过率超过85%;其中,绿反射峰与蓝反射峰的峰值反射率之比为第一比值,红反射峰与蓝反射峰的峰值反射率之比为第二比值,使得晴天时日光透射该薄膜后的出射光的颜色与入射光的颜色的区别人眼无法察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蓝反射峰中心波长的取值范围是445至465纳米,绿反射峰中心波长的取值范围是510至530纳米,红反射峰中心波长为615至635纳米,第一比值的取值范围是1.4至2,第二比值的取值范围是1.5至2.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基材的材质是玻璃或者有机玻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的面型为凹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薄膜贴附在透明基材上,或者薄膜直接镀在透明基材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薄膜具有反射红外光或紫外光的性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薄膜具有反射红外光和紫外光的性质。
8.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投影装置和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投影装置投射的彩色图像由红、绿、蓝三基色光组成,其中红光的波长对应于显示屏的红反射峰的波长,绿光的波长对应于显示屏的绿反射峰的波长,蓝光的波长对应于显示屏的蓝反射峰的波长;投影装置投射的光经过显示屏的反射进入人眼。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装置包括红、绿、蓝LED作为三基色光源。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装置包括白光LED作为光源,白光LED发出的白光经过色膜过滤后形成红、绿、蓝三基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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