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以烹饪米饭的电加热烹饪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520642975.4 | 申请日: | 2015-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895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23 |
发明(设计)人: | 何国营;陶惠钧;林达褔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A47J3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赵囡囡;吴贵明 |
地址: | 312017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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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以 烹饪 米饭 加热 器具 | ||
1.一种可以烹饪米饭的电加热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加热烹饪器具包括:
锅体(10),所述锅体(10)内设置有能够容纳被加热物品的内锅、及能够采集或保存烹饪信息的控制器,所述锅体(10)上设置有不同颜色的颜色区块(20),不同的所述颜色区块上标示有不同的烹饪信息,所述锅体(10)上靠近所述颜色区块(20)还设置有一显示区域(30),所述显示区域(30)能够由控制器控制以显示对应其中一个所述颜色区块(20)的颜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加热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同颜色的颜色区块(20)连接成一条色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加热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色带环绕所述显示区域(30)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加热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域(30)由三色灯显示,所述控制器能够根据不同的烹饪信息显示需要,控制所述三色灯的显示方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加热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同颜色的颜色区块(20)包括表示烹饪中的颜色区块以及表示烹饪结束可以开盖的颜色区块。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加热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同颜色的颜色区块(20)包括表示快速升温升压的颜色区块、表示保压沸腾的颜色区块、表示排气降压的颜色区块以及表示开盖或保压的颜色区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加热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域(30)的表面突出于所述锅体(10)的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加热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域(30)由第一液晶显示屏显示,所述不同颜色的颜色区块(20)及烹饪信息标示由第二液晶显示屏显示。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加热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10)上包括控制面板和开盖把手,所述不同颜色的颜色区块(20)和所述显示区域(30)均设置在所述控制面板上,或者所述不同颜色的颜色区块(20)和所述显示区域(30)均设置在所述开盖把手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加热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加热烹饪器具还包括:
温度传感器,所述温度传感器固定于所述锅体(10)内并设置于所述内锅的底部,所述温度传感器与所述控制器连接,所述控制器还包括计时器,所述控制器通过采集所述温度传感器与所述计时器的信息,确定所述电加热烹饪器具所处的不同烹饪状态,并根据不同的烹饪状态控制所述显示区域(30)做出不同的颜色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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