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工具有效
申请号: | 201520728410.8 | 申请日: | 2015-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327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17 |
发明(设计)人: | 吉绍山;刘炳华;张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B45/02 | 分类号: | B23B45/02;B25F5/02;B25D17/00;B25D11/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唐清凯 |
地址: | 21512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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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工具 | ||
1.一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输出轴,用以带动工作头工作;
壳体,用以容纳所述输出轴,形成有沿所述输出轴的轴向设置的定深通道及与所述定深通道在输出轴的径向连通的收容槽;
锁固件,容纳在所述收容槽中,并能够沿与所述输出轴轴向呈角度的方向移动;
定深装置,与所述定深通道在所述输出轴的轴向上滑动配合,所述定深装置具有与所述锁固件相配合的锁紧部;
弹性件,容纳在所述收容槽中,用以提供使所述锁固件与所述锁紧部在所述锁固件移动方向上保持配合的弹性力,从而限定所述定深装置的轴向移动,所述定深装置与所述锁固件之间沿锁固件移动方向的力大于所述弹性力时,所述定深装置与所述锁紧部脱离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部为设置在定深装置上的凹槽,所述锁固件在所述弹性力作用下限位于所述凹槽中时,所述定深装置的轴向移动被限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侧壁设置成弧面,锁固件具有与所述弧面的形状相匹配的配合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部为设置在定深装置上的凸起,所述锁固件在所述弹性力作用下与所述凸起在所述径向上抵接时,所述定深装置的轴向移动被限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固件在所述轴向上由所述壳体限位,在所述径向上分别由所述弹性件和所述壳体限位,所述锁固件的顶部可在所述弹性件的作用下进入所述定深通道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深装置包括与所述壳体在所述输出轴的轴向上滑动配合用以抵压加工面以限定加工深度的定深杆和弹性部件,其中所述弹性部件在所述定深杆抵压所述加工面时被压缩,且在定深杆离开所述加工面时提供使定深杆回位的弹性回复力,其中所述锁紧部设置在所述定深杆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深杆上设有刻度。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深杆上固定有沿所述输出轴的轴向设置的销轴,所述弹性部件设置在所述销轴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销轴上还设置有可以沿所述销轴移动的限位块,所述弹性部件安装在销轴上,弹性部件的一端抵接在所述限位块上,另一端抵接所述定深杆,所述弹性部件被压缩时,所述限位块被所述壳体限制移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深杆的一侧形成有凹槽,所述销轴位于所述凹槽中且其两端分别固定在凹槽的两个壁上,所述限位块容置于所述凹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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