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低污染燃煤炉有效
申请号: | 201520755512.9 | 申请日: | 2015-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90430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16 |
发明(设计)人: | 李绍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百事恒兴暖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B9/04 | 分类号: | F24B9/04 |
代理公司: | 天津滨海科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11 | 代理人: | 李莉华 |
地址: | 301800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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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污染 燃煤 | ||
1.一种低污染燃煤炉,包括炉体(1)和水箱,炉体(1)内设有炉排,炉排将炉膛分隔为燃烧室(2)和炉灰室(3),燃烧室(2)位于炉排上方,炉灰室(3)位于炉排下方,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包括中央水箱(6)和侧置水箱(7),所述炉排包括置煤炉排(4)和置炭炉排(5);
中央水箱(6)固定设置于燃烧室(2)中间位置,置煤炉排(4)、置炭炉排(5)分列中央水箱(6)两侧,侧置水箱(7)固定设置于炉体(1)侧方;
侧置水箱(7)内盘绕有若干换热管(11),换热管(11)一端开口位于靠近置煤炉排(4)的炉体(1)上,另一端开口位于靠近置炭炉排(5)的炉体(1)上;
所述置炭炉排(5)正上方的炉体(1)顶部设有与燃烧室(2)相连通的烟囱(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污染燃煤炉,其特征在于:靠近置煤炉排(4)的炉体(1)上开有进煤口(8),靠近置炭炉排(5)的炉体(1)上开有进炭口(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污染燃煤炉,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水箱(6)与侧置水箱(7)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污染燃煤炉,其特征在于:所述侧置水箱(7)顶部开有进水口(12),侧部开有出水口(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污染燃煤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煤炉排(4)和置炭炉排(5)均倾斜设置,且斜度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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