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透视成像展示牌有效
申请号: | 201520758257.3 | 申请日: | 2015-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04186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23 |
发明(设计)人: | 林美仙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美仙 |
主分类号: | G09F13/22 | 分类号: | G09F13/22;G09F13/18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景弘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9 | 代理人: | 林祥翔;吕元辉 |
地址: | 3500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透视 成像 展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艺品应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透视成像展示牌。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市场的竞争不断的加剧,众多企业和商家将各种趣味性的展示牌在酒吧、咖啡厅、展会或休闲区域进行展示,突出展示内容,增强视觉冲击力,从而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提高宣传效果。尤其是透视成像展示牌,其往往兼具灯光效果,能够创造温馨舒服的视觉环境,给企业和商家的宣传带来极大的好处。
目前,在酒吧、咖啡厅、展会等场所中,展示牌一般都是直接挂在墙上或者悬在半空中,通过室内大灯或者其他光源起照明作用,这种照明方式,由于光源数量有限,在展示过程中难以给一些展示在角落的展示牌提供足够的亮度,导致展示牌局部过亮或过暗,展示效果不佳。
综上所述,如何解决酒吧、咖啡厅、展会等场所中,展示牌展示效果差,进而导致用户体验差,宣传效果不佳的问题,是工艺品应用领域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上述原因,需要提供一种透视成像展示牌,用以解决酒吧、咖啡厅、展会等场所中,展示牌展示效果差,进而导致用户体验差,宣传效果不佳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透视成像展示牌,其包括展示面板,展示面板上具有镂空部。
进一步地,所述展示面板的一侧设置有背板,背板与展示面板之间具有间隙。
进一步地,所述背板与展示面板具有视觉上可以被感知的色差。
进一步地,其还包括照明单元,照明单元照射方向为展示面板的一侧。
进一步地,所述照明单元设置在展示面板的一侧,背板与展示面板之间的间隙中。
进一步地,所述照明单元为LED灯珠、LED灯条、白炽灯、日光灯中的一种或几种。
进一步地,所述展示面板与背板之间由过渡部联接。
进一步地,所述过渡部为分别联接展示面板与背板的侧板。
进一步地,所述其还包括照明单元,照明单元设置在侧板上。
区别于现有技术,上述技术方案所述的透视成像展示牌,其包括展示面板,展示面板上具有镂空部。在使用过程中,在展示面板上可以绘制广告图样,以便顾客通过图样获取广告信息,进而达到宣传的目的。展示面板上的镂空部可以使得展示牌更加美观,镂空部可以设计成多种图样,例如图形、英文、汉字、数字等,进一步吸引顾客的注意力。本实用新型简单易用,美观大方,宣传效果明显,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实施例所述的透视成像展示牌的主视轴侧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实施例所述的透视成像展示牌的后视轴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实施例所述的透视成像展示牌的结构透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展示面板;11、镂空部;
2、背板;
3、照明单元;
4、过度部;
5、侧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构造特征、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详予说明。
请参阅图1,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透视成像展示牌,其包括展示面板1,展示面板上具有镂空部11。在使用过程中,在展示面板上可以绘制广告图样,以便顾客通过图样获取广告信息,进而达到宣传的目的。展示面板上的镂空部可以使得展示牌更加美观,镂空部可以被设计成多种图样,例如图案、英文、汉字、数字等,人们可以通过镂空部观察到镂空部后的人、景、物,进一步吸引顾客的注意力。当镂空部后的人、景、物与展示面板产生比较大的反差(如色差)时候,镂空部所勾勒出的图案、英文、汉字、数字就会更加清晰的被看见,从而更加美观,所展示的信息量也大大提高。本实用新型简单易用,美观大方,宣传效果明显,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展示面板的一侧设置有背板2,背板与展示面板之间具有间隙。进一步地,所述背板与展示面板具有视觉上可以被感知的色差。背板上还可以设置有壁挂装置,以便商家可以将展示牌悬挂于墙面上显眼处。背板与展示面板存在着色差,使得展示面板更具视觉冲击力,更加引人注目。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不设置背板,可以把展示面板直接放置在具有较大色差的背景位置,背景穿过镂空部后,同样能够使得镂空部产生大的视觉冲击力。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林美仙,未经林美仙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758257.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农业技术推广用户外讲解机
- 下一篇:一种教育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