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彻底消除牙齿表面反光的光源修饰辅件有效
申请号: | 201520793694.9 | 申请日: | 2015-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8151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27 |
发明(设计)人: | 范翌;黄莞 | 申请(专利权)人: | 范翌;黄莞 |
主分类号: | A61C19/00 | 分类号: | A61C19/00 |
代理公司: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0 | 代理人: | 杜军 |
地址: | 310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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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彻底 消除 牙齿 表面 反光 光源 修饰 | ||
1.用于彻底消除牙齿表面反光的光源修饰辅件,其特征在于该光源修饰辅件为透光度为0﹪的平板,在平板上开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且两通孔内均设有偏振膜;两通孔上偏振膜的偏振夹角为90°;其中一个通孔作为观察窗,另一个通孔作为光源修饰窗,该光源修饰窗用于过滤光线,使得从观察窗观察到的牙齿表面反光被彻底消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彻底消除牙齿表面反光的光源修饰辅件,其特征在于光源修饰辅件在使用时,可直接通过观察窗用肉眼观察。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彻底消除牙齿表面反光的光源修饰辅件,其特征在于光源修饰辅件在使用时,相机镜头置于观察窗后、闪光灯灯头置于光源修饰窗后拍摄照片,此时记录的闪光灯照片中牙齿表面没有反光。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彻底消除牙齿表面反光的光源修饰辅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源修饰窗与闪光灯灯头的间距≥0.5mm。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彻底消除牙齿表面反光的光源修饰辅件,其特征在于当肉眼观察时,所述的观察窗的大小尺寸大于或等于患者完整的上下牙列。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彻底消除牙齿表面反光的光源修饰辅件,其特征在于当采用闪光灯拍摄时,所述的观察窗的大小尺寸大于或等于镜头的螺纹滤镜口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彻底消除牙齿表面反光的光源修饰辅件,其特征在于观察窗与光源修饰窗的距离越近,肉眼观察便利度越高。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彻底消除牙齿表面反光的光源修饰辅件,其特征在于若第一通孔的大小尺寸大于或等于患者完整的上下牙列,第二通孔的大于或等于镜头的螺纹滤镜口径时,在肉眼观察时采用第一通孔作为观察窗,第二通孔作为光源修饰窗;在闪光灯拍摄时采用第二通孔作为观察窗,第一通孔作为光源修饰窗。
9.如权利要求1或2或8所述的用于彻底消除牙齿表面反光的光源修饰辅件,其特征在于肉眼观察时,光源从患者6点钟方向照射时,临床医生可从患者9点~13点钟方向观察到反光被完全消除的牙齿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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