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矿仓发电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879522.3 | 申请日: | 2015-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255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11 |
发明(设计)人: | 刘传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界恒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3G3/04 | 分类号: | F03G3/04 |
代理公司: | 张家界市慧诚商标专利事务所 43209 | 代理人: | 田儒喜 |
地址: | 42700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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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电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矿石装运过程中的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具体涉及一种矿仓发电装置。
背景技术
矿石开采运装过程中,矿石从采场开掘出来后会通过运输带或运输轨道将其矿运送到矿仓,然后再将矿仓内的矿漏放到运输汽车上,由运输汽车运输到矿石加工处加工;在这矿石的装运过程,其中矿石从矿仓漏放到运输汽车上存在较大的落差高度,这种高度落差使其矿石下落至汽车箱上对汽车产生较大的冲击力,对汽车的损耗较大,同时,其矿石的重量势能也被浪费,这种势能浪费用一个矿仓一年十万吨的流通量,矿仓高度以五至八米计算,一年的能量浪费达五十至八十亿焦耳,约为1300千瓦时至2200千瓦时;而对于一个年产数百万吨原矿石的矿山企业,潜在电能产值每年可达数万元。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现有技术问题是:现有的矿仓内矿石放落到汽车上对汽车造成较大的破坏与损耗,且矿石重力势能被浪费。
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矿仓发电装置,包括矿仓1和发电机构2,矿仓1下方为矿仓漏斗口11,矿仓1上部设置有筛网13;
其特征在于:所述矿仓漏斗口11下方一侧安装有发电机构2,另一侧安装有弹性围板12,发电机构2、弹性围板12与相邻侧固定围壁构成矿石下落通道,其通道下方为出矿口14,发电机构2包括滑动链带21、缓冲叶片22、滚动轮23、传动装置24和发电机25,滑动链带21外侧均匀分布有缓冲叶片22,滑动链带21内侧两端为滚动轮23,滑动链带21与滚动轮23传动连接,滚动轮23通过传动装置24与发电机25转轴传动连接。
作为进一步优化,所述滑动链带21上层的内侧中部安装有链带改向滚轮26。
作为进一步优化,为了能较好地避免大块矿石卡死缓冲叶片22,所述缓冲叶片22的中部通过弹性转轴27连接。
工作原理:当矿仓内矿石向下放落时,矿石打落到发电机构2的缓冲叶片22上,将其重力势能传送到缓冲叶片22,并由缓冲叶片22带动滑动链带21滑动,从而带动滚动轮23转动,滚动轮23再通过传动装置24带动发电机25,从而实现发电;同时也实现对矿石的吸能缓冲作用。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述矿仓发电装置,能有效地缓冲矿石对汽车的冲击,同时又能综合利用矿石的势能,将其势能转换为可利用的电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方案一垂直面剖视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方案一中发电机构局部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方案二中缓冲叶片结构图;
图中:1为矿仓、2为发电机构、11为矿仓漏斗口、12为弹性围板、13为筛网、14为出矿口、21为滑动链带、22为缓冲叶片、23为滚动轮、24为传动装置、25为发电机、26为链带改向滚轮、27为弹性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方案一(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矿仓发电装置,包括矿仓1和发电机构2,矿仓1下方为矿仓漏斗口11,矿仓1上部设置有筛网13;所述矿仓漏斗口11下方一侧安装有发电机构2,另一侧安装有弹性围板12,发电机构2、弹性围板12与相邻侧固定围壁构成矿石下落通道,其通道下方为出矿口14,发电机构2包括滑动链带21、缓冲叶片22、滚动轮23、传动装置24和发电机25,滑动链带21外侧均匀分布有缓冲叶片22,滑动链带21内侧两端为滚动轮23,滑动链带21与滚动轮23传动连接,滚动轮23通过传动装置24与发电机25转轴传动连接;所述滑动链带21上层的内侧中部安装有链带改向滚轮26。
方案二(如图3所示):与方案一不同之处在于:为了较好地避免矿石卡死缓冲叶片22,所述缓冲叶片22的中部通过弹性转轴27连接。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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