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兔肉厂房自动调亮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885019.9 | 申请日: | 2015-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90344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16 |
发明(设计)人: | 才志伟;谭洲柳 | 申请(专利权)人: | 巫溪县才志伟养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23/00 | 分类号: | F21V23/00;F21V2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308 | 代理人: | 李兴寰 |
地址: | 405800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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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兔肉 厂房 自动 装置 | ||
1.兔肉厂房自动调亮装置,包括自调试电位器(1)、防尘灯罩(2)、聚光凹槽(3)、固定底柱(5)、灯管(6)、微处理器(7)和墙体膨胀固定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凹槽(3)设置在防尘灯罩(2)的内部,且聚光凹槽(3)的内部设置有灯管连接槽(8),所述灯管(6)与灯管连接槽(8)通过导电螺纹连接,所述自调试电位器(1)设置在聚光凹槽(3)的顶部,且自调试电位器(1)与聚光凹槽(3)电性连接,所述微处理器(7)设置在防尘灯罩(2)的内部右侧,且微处理器(7)与自调试电位器(1)电性连接,所述固定底柱(5)设置在防尘灯罩(2)的下方,且固定底柱(5)的内壁上设置有亮度感应装置(4),所述亮度感应装置(4)与微处理器(7)电性连接,所述墙体膨胀固定杆(10)通过钎焊焊接在固定底柱(5)的右侧外壁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兔肉厂房自动调亮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尘灯罩(2)的右端底部和固定底柱(5)的顶端均设置有连接螺纹(9),且防尘灯罩(2)的右端底部与固定底柱(5)的顶端所设置的连接螺纹(9)相互啮合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兔肉厂房自动调亮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墙体膨胀固定杆(10)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墙体膨胀固定杆(10)的内部均设置有隐藏式排线管(11)。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兔肉厂房自动调亮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墙体膨胀固定杆(10)上设置有膨胀螺钉固定通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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