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投影仪有效
申请号: | 201520912410.3 | 申请日: | 2015-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915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16 |
发明(设计)人: | 苏文露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省锐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9/00 | 分类号: | G03B2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62000 福建省泉州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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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多功能 投影仪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多功能投影仪,尤其是能用于手机投影的投影设备,属于电子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投影仪又称投影机,是一种可以将图像或视频投射到幕布上的设备,可以通过不同的接口同计算机、手机、VCD,DVD,BD、游戏机、DV等相连接播放相应的视频信号。投影仪广泛应用于家庭、办公室、学校和娱乐场所,根据工作方式不同,有CRT,LCD,DLP等不同类型。
现有技术中连接手机的投影仪仅发挥了投影手机画面的功能,而没有发挥其利用其投影光进行拍摄不光的功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多功能投影仪,以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具体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投影仪,包括外壳、投影镜头和支撑架,所述投影镜头设置于外壳一侧,所述支撑架设置于外壳下方与外壳一端构成支撑结构,且特征在于,还包括转盘和手机支架,所述转盘设置于外壳相对投影镜头的另一侧,所述手机支架设置于转盘上,所述手机支架可通过转盘相对外壳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手机支架包括4个固定角,将所述固定角两两纵向连接的纵向连接杆,将所述固定角两两横向连接的横向连接杆,所述纵向连接杆与转盘固连。
进一步的,所述纵向连接杆为可伸缩式杆,以适应不同款式的手机。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是:手机支架可通过转盘相对外壳转动,当手机支架旋转90°后能露出手机摄像头,从而通过投影仪照射的光线进行补光。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右视图;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多功能投影仪,包括外壳1、投影镜头2和支撑架3,投影镜头2设置于外壳1一侧,支撑架3设置于外壳下方与外壳一端构成支撑结构,还包括转盘4和手机支架5,转盘4设置于外壳1相对投影镜头2的另一侧,手机支架5设置于转盘4上,手机支架5可通过转盘4相对外壳1转动;其中,手机支架5包括4个固定角51,以及将固定角51两两纵向连接的纵向连接杆52,以及将固定角51两两横向连接的横向连接杆53,其中,纵向连接杆52与转盘4固连。其中,纵向连接杆52还可以为可伸缩式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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