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928636.2 | 申请日: | 2015-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238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30 |
发明(设计)人: | 沈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奇沃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5/23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8 | 代理人: | 胡坚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分离 录音 功能 摄像 系统 | ||
1.一种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包含:
一用于对周遭环境摄像,并将所摄得的影像向外传送的摄像装置;该摄像装置包含:
一用于摄像的镜头;
一以无线的方式连接到无线通讯网路的Wi-Fi收发机;
一蓝牙收发机;
一MCU处理器用于处理有关该摄像装置的逻辑运算以及数据储存作业;
一蓝牙录音装置,为与该摄像装置分离的独立装置,以蓝牙方式连接该摄像装置的蓝牙收发机;该蓝牙录音装置系置放于该摄像装置所摄入的区域中;
一手机,该手机包含一控制机构用于控制该摄像装置以及该蓝牙录音装置;该控制机构经由该手机以蓝牙或Wi-Fi的方式连接该摄像装置;该控制机构包含:
一用于对该摄像装置进行各项设定,使得使用者可以控制该摄像装置的远程控制器;
一录音控制器,系透过该摄像装置控制该蓝牙录音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尚包含一用于接收该蓝牙录音装置所收录的声音并进行播放的放音喇叭。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其中该放音喇叭配置于该摄像装置上。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其中该放音喇叭配置于该蓝牙录音装置上。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其中该放音喇叭系为与该摄像装置及该蓝牙录音装置分离的独立装置,而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连接该摄像装置或该蓝牙录音装置。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其中该控制机构尚包含:
一喇叭控制器,系透过该摄像装置控制该放音喇叭,使得该放音喇叭开启或停止播放声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尚包含至少一近端或死角次影像摄像机,系摆放在该摄像装置的摄像空间;
该次影像摄像机包含一蓝牙收发机,系与该摄像装置的该蓝牙收发机进行连通。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其中该摄像装置尚包含:
一网络设定器位于该MCU处理器中。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其中该摄像装置尚包含:
一用于接收外部的讯号以控制该摄像装置的摄像的相机操纵机构;
一接收来自该镜头所摄录的影像,并进行数字影像处理,将原来模拟的影像转换成数字影像,并储存在一内存中的影像处理器;
一用于接收该Wi-Fi收发机或该蓝牙收发机从外部网络接收的讯号并传送至该MCU处理器进行处理,或者将该讯号传送至该相机操控机构以控制该镜头进行对应的动作的控制面板。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分离式录音功能之摄像系统,其中该摄像装置为IP-CA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奇沃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奇沃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92863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