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密封式试剂瓶有效
申请号: | 201520947697.3 | 申请日: | 2015-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27989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06 |
发明(设计)人: | 刘燕德;胡军;欧阳玉平;李雄;余云云;徐帅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东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B01L3/00 | 分类号: | B01L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30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密封 试剂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试剂瓶,尤其涉及一种密封式试剂瓶。
背景技术
试剂瓶的使用在化学化工、环境监测、食品检验、国家安全、国防建设等领域中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纵观国内、国际各大实验室、研发中心、生产车间在对试剂瓶的使用上始终存在着“跑、冒、滴、漏”的现象,这些现象是许多重大实验室、工程事故的起源。虽然科技工作者们在试剂瓶的使用操作上做了不少防止试剂倾倒过程中漏液的措施,但是仍然不能从本质上解决这一问题,同时在对我国的大专院校化学化工类专业的师生、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研发人员、一线生产工人的调研过程中发现,试剂瓶倾倒液体洒出的情况在每一次的实验中均会不同程度的发生,并且经常有强酸、强碱腐蚀操作者衣物、皮肤的情况,因此研制出一种密封式试剂瓶对于改善我国的实验教学环境、生产研发条件是非常有必要的。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密封式试剂瓶,解决了试剂瓶的使用上始终存在着“跑、冒、滴、漏”的现象,这些现象是许多重大实验室、工程事故的起源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它包括大瓶盖、小瓶盖、漏斗活塞、基瓶、基瓶外螺纹、基瓶内螺纹、大瓶盖内螺纹、小瓶盖内螺纹、漏斗下口外螺纹、漏斗上口外螺纹,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瓶的瓶口从上到下设有基瓶外螺纹和基瓶内螺纹,所述基瓶外螺纹设在基瓶外壁上,所述基瓶内螺纹设在基瓶内壁上,所述基瓶通过基瓶内螺纹和漏斗下口外螺纹的配合螺纹连接漏斗活塞,所述漏斗活塞上端设有漏斗上口外螺纹,所述漏斗活塞下端设有漏斗下口外螺纹,所述漏斗活塞通过漏斗上口外螺纹和小瓶盖内螺纹的配合螺纹连接小瓶盖,所述小瓶盖内壁上设有小瓶盖内螺纹,所述基瓶通过基瓶外螺纹和大瓶盖内螺纹的配合螺纹连接大瓶盖。
所述大瓶盖、小瓶盖、漏斗活塞和基瓶同轴。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大瓶盖和小瓶盖对试剂瓶进行双重密封,基瓶瓶口的倒置漏斗,可以有效的防止实验操作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的现象,同时可以减缓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对基瓶瓶口的腐蚀,其操作安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是一种安全、有效、便捷试剂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基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漏斗活塞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大瓶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小瓶盖的结构示意图。
在图中,1大瓶盖2、小瓶盖3、漏斗活塞4、基瓶5、基瓶外螺纹6、基瓶内螺纹7、大瓶盖内螺纹8、小瓶盖内螺纹9、漏斗下口外螺纹10、漏斗上口外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图1—5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旨在帮助阅读者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质,但不能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和保护范围构成任何限定。
所述基瓶(4)的瓶口从上到下设有基瓶外螺纹(5)和基瓶内螺纹(6),所述基瓶外螺纹(5)设在基瓶(4)外壁上,所述基瓶内螺纹(6)设在基瓶(4)内壁上,所述基瓶(4)通过基瓶内螺纹(6)和漏斗下口外螺纹(9)的配合螺纹连接漏斗活塞(3),所述漏斗活塞(3)上端设有漏斗上口外螺纹(10),所述漏斗活塞(3)下端设有漏斗下口外螺纹(9),所述漏斗活塞(3)通过漏斗上口外螺纹(10)和小瓶盖内螺纹(8)的配合螺纹连接小瓶盖(2),所述小瓶盖(2)内壁上设有小瓶盖内螺纹(8),所述基瓶(4)通过基瓶外螺纹(5)和大瓶盖内螺纹(7)的配合螺纹连接大瓶盖(1)。
所述大瓶盖(1)、小瓶盖(2)、漏斗活塞(3)和基瓶(4)同轴。
使用时,先将试剂倒入基瓶(4),然后通过漏斗下口外螺纹(9)与基瓶内螺纹(6)旋合盖上漏斗活塞(3),接着通过漏斗上口外螺纹(10)与小瓶盖内螺纹旋合(8)盖上小瓶盖(2),最后通过旋合大瓶盖内螺纹(7)与基瓶外螺纹(5)盖上大瓶盖(1),即可实现试剂的密封,并且通过大瓶盖(1)和小瓶盖(2)进行双重密封,其密封效果更好。在倾倒试剂的时候,只需要通过大瓶盖内螺纹(7)与基瓶外螺纹(5)旋开来打开大瓶盖(1),然后通过将漏斗上口外螺纹(10)与小瓶盖内螺纹(8)的旋开来打开小瓶盖(2),即可实现试剂的倾倒,并且试剂不易倾洒。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东交通大学,未经华东交通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947697.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