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前照灯的水平自动调节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50077.6 | 申请日: | 2015-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8596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27 |
发明(设计)人: | 徐涛;周霞;王晋委;廖治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08 | 分类号: | B60Q1/08 |
代理公司: | 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50123 | 代理人: | 康海燕;唐锡娇 |
地址: | 400023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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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前照灯 水平 自动 调节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照明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前照灯的水平自动调节系统。
背景技术
对于汽车前照灯的近光来说,GB4785法规要求光源光通量超过2000lm时,需配备前照灯的水平自动调节系统(即AutomaticLevelingSystem,简称ALS)和清洗系统。
如图1所示,现有的ALS包括前车身高度传感器1、后车身高度传感器2、CAN总线3、处理单元和左、右执行机构,处理单元为独立的控制器4,左执行机构为集成有电机驱动模块的左步进电机5,右执行机构为集成有电机驱动模块的右步进电机6;左步进电机5安装在左前照灯10的外部,能实现左前照灯10的俯仰角的调节(即能实现左前照灯10的灯光的上下调节),右步进电机6安装在右前照灯11的外部,能实现右前照灯11的俯仰角的调节(即能实现右前照灯11的灯光的上下调节),前、后车身高度传感器一般安装在前、后悬架上;前车身高度传感器1、后车身高度传感器2通过CAN总线3与控制器4连接,控制器4与左步进电机5、右步进电机6连接,前、后车身高度传感器将检测的前、后车身高度信号发送到CAN总线3上,控制器4从CAN总线3上获取前、后车身高度信号并进行处理,处理后,控制器4控制左步进电机5转动,左步进电机5带动左前照灯10内的传动机构进行灯光的上下调节,控制器4控制右步进电机6转动,右步进电机6带动右前照灯11内的传动机构进行灯光的上、下调节,以保证合理的照射距离(即保证驾驶员前方视野始终处于合理范围内),保证行车安全。
上述调节系统中作为左、右执行机构的左、右步进电机虽精度较高,但是成本也较高,并且其需要独立的控制器才能实时做出精确处理,而独立的控制器需要进行复杂的EMC测试,从而使其系统成本更高,一般只有在中高档轿车上才有此配置。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前照灯的水平自动调节系统,以在满足前照灯的照明、调光要求的同时降低成本。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汽车前照灯的水平自动调节系统,包括前车身高度传感器、后车身高度传感器、CAN总线、处理单元和左执行机构、右执行机构,所述前、后车身高度传感器通过CAN总线与处理单元连接,处理单元与左、右执行机构连接;所述处理单元采用车身控制模块(即BCM),所述左执行机构采用左直流电机,所述右执行机构采用右直流电机。
前、后车身高度传感器将检测的前、后车身高度信号发送到CAN总线上,车身控制模块从CAN总线上获取前、后车身高度信号并进行处理,处理后,车身控制模块控制左直流电机转动,左直流电机带动左前照灯内的传动机构进行灯光的上下调节,车身控制模块控制右直流电机转动,右直流电机带动右前照灯内的传动机构进行灯光的上、下调节,从而保证驾驶员前方视野始终处于合理范围内,保证了行车安全。
本实用新型采用左直流电机作为左执行机构,采用右直流电机作为右执行机构,将汽车上必备的车身控制模块作为处理单元,无需增加独立的控制器,降低了成本,也满足了前照灯的照明、调光要求;并且不需要另外进行复杂的EMC测试,进一步降低了成本,可广泛适用于中、低档轿车。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的汽车前照灯的水平自动调节系统的结构简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右前照灯与右直流电机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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