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大模板防倾覆临时固定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60619.8 | 申请日: | 2015-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466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发明(设计)人: | 刘喜峰;李勇;李江源;乔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14 | 分类号: | B66C1/14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李相雨 |
地址: | 030009***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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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模板 倾覆 临时 固定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大模板防倾覆临时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大钢模板自重大,且在施工时主要采用塔吊进行操作,吊运至施工部位后至模板安装完成前,由于钢模板的支腿不能保证及时安装,使大钢模板本身存在倾覆的安全隐患。对于钢模板的临时固定,通常采用铁丝绑扎在钢筋上进行固定。铁丝绑扎需借助其他工具,使用一次后不能重复使用,且铁丝绑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最大。铁丝绑定后,由于人工操作的不规范,安全也无法保证,若工人施工时绑扎时责任心不到位,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大模板防倾覆临时固定装置,它减少了大钢模板本体临时固定时一次性铁丝的使用量,节约材料,操作简便,无需借助其他工具,只需摘吊钩挂吊钩,大大提高了大钢模板本体5的吊装效率,且不会因工人操作的原因造成安全隐患。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大模板防倾覆临时固定装置,它是由吊钩、钢丝绳、吊环、自锁扣和大钢模板本体组成,大钢模板本体上设有吊环,钢丝绳一侧设有自锁扣,钢丝绳另一端固定在吊钩上,自锁扣扣于吊环上,吊钩锁扣于大纲模板本体上。
所述钢丝绳为8#钢丝绳。
所述钢丝绳长度为30~50cm。
所述大纲模板本体两端均设有吊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减少了大钢模板本体临时固定时一次性铁丝的使用量,节约材料,操作简便,无需借助其他工具,只需摘吊钩挂吊钩,大大提高了大钢模板本体的吊装效率,且不会因工人操作的原因造成安全隐患,各个操作阶段的安全性都大大提高,该装置只需拧动螺丝就可以安装拆除,可重复使用。
附图说明
下面根据图进一步对本实用新型加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吊钩与大钢模板本体的连接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吊钩的结构图;
图1、图2、图3中所示:1、吊钩,2、钢丝绳,3、吊环,4、自锁扣,5、大钢模板本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图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是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示意性说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图2、图3所示,大模板防倾覆临时固定装置,它是由吊钩1、钢丝绳2、吊环3、自锁扣4和大钢模板本体5组成,大钢模板本体5上设有吊环3,钢丝绳2一侧设有自锁扣4,钢丝绳2另一端固定在吊钩1上,自锁扣4扣于吊环3上,吊钩1锁扣于大纲模板本体5上。
所述钢丝绳2为8#钢丝绳2。
所述钢丝绳2长度为30~50cm。
所述大纲模板本体5两端均设有吊环3。
在实际使用时,借助大钢模板本体5自身的吊环3,用8#钢丝绳2一端固定于吊钩1上,另一端与一个单项自锁扣4相连,钢丝绳2长约30~50cm,大钢模板本体5两端的吊环3上各安装一套大模板防倾覆临时固定装置。在大钢模板本体5起吊时,先将自锁扣4扣于吊环3上,以免与其它物体勾连发生事故,将大钢模板本体5吊到指定位置,工人摘塔吊吊钩时,将原锁于吊环3上的自锁扣4摘下,锁住已绑扎完成的梁钢筋或墙钢筋,然后摘下塔吊吊钩,按此步骤摘掉大钢模板本体5另一侧的塔吊吊钩,在塔吊吊钩摘除前与摘除后,大钢模板本体5的稳定性都能得到保证,杜绝了大钢模板本体5倾覆的安全隐患。
本实用新型减少了大钢模板本体5临时固定时一次性铁丝的使用量,节约材料,无需借助其他工具,只需摘吊钩1挂吊钩1,大大提高了大钢模板本体5的吊装效率,且不会因工人操作的原因造成安全隐患,各个操作阶段的安全性都大大提高,该装置只需拧动螺丝就可以安装拆除,操作简单,可重复使用。
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改进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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