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65547.6 | 申请日: | 2015-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3654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2 |
发明(设计)人: | 王菊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贝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02 | 分类号: | H04W4/02;H04N7/18;G08C17/02;G05D1/1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 |
地址: | 215104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领域,具体是一种无人机。
背景技术
无人机是指利用无线遥控设备和自身的控制装置进行控制的不载人飞行 器,例如无人直升机、无人固定翼机、无人伞翼机等等。近十几年来,无人机 已被广泛应用于航拍摄影、电力巡检、环境监测、森林防火、灾情巡查、防恐 救生、军事侦察、战场评估等领域,能够有效克服有人驾驶飞机进行空中作业 的不足,降低购买与维护成本,提高运载工具的安全性。无人机控制技术研究 是目前国内外研究机构关注的热点之一。
无人机空中作业时,面临着山脉、建筑物、树木、输电线路等有形障碍物 的安全威胁,以及禁飞区、危险区等无形障碍的约束。如果躲避不及就会发生 坠机事件、产生安全隐患,甚至对操作者或者他人造成伤害;同时也会造成一 定的经济损失。对于有形障碍物,现有技术中已存在较完善的解决方案,无人 机能够进行自动避让。但对于禁飞区、危险区等无形障碍,现有的无人机还无 法提前识别这些区域而进行避让,从而造成无人机的工作效率降低;而无人机 不能自动避让禁飞区域也诱发了人们的担心,可能会有不良人士操纵无人机来 实施偷拍,存在个人隐私被侵犯的风险,而对于重点安防区域,则更不允许无 人机肆意飞行,需采取防御措施。现有法规对于对于飞行高度不高、活动范围 处于视距内的无人机的监管还是一个空白。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人机,所述无人机包括 通信装置、定位装置、控制器、预警区域信息存储器和禁飞区域信息存储器, 所述定位装置与所述通信装置连接,所述通信装置、所述定位装置、所述预警 区域信息存储器和所述禁飞区域信息存储器均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具体地,所述控制器包括:第一判断装置、第二判断装置、预警装置和强 制执行装置,所述第一判断装置与所述预警装置相连,所述第二判断装置与所 述强制执行装置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无人机还包括数据更新装置,所述预警区域信息存储器和 所述禁飞区域信息存储器均与所述数据更新装置连接。
优选地,所述定位装置为GPS定位器。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包括预警区域信息存储器和禁飞区域信息存储器,其 中,预警区域信息存储器存储预警区域信息,禁飞区域信息存储器存储禁飞区 域信息,定位装置能够获取无人机的信息,控制器能够判断无人机是否进入预 警区域或禁飞区域,并根据判断结果输出相应的控制信息,解决了现有技术中 无法对闯入禁飞区的无人机实施有效监管的技术问题,弥补了无人机的监管空 白。
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结构新颖,布局合理,使用便捷,可靠又实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 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 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 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的结构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的控制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 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 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 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 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人机。所述无人机为一种不载人飞行器,包括但不 限于操控终端控制的无人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贝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苏州贝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106554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