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炭化燃气两用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75968.7 | 申请日: | 2015-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231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11 |
发明(设计)人: | 丁明磊;张岚 | 申请(专利权)人: | 黑龙江辰雨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53/02 | 分类号: | C10B53/02;C10B1/10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伟晨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3209 | 代理人: | 张伟 |
地址: | 150000 黑龙江省哈***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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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炭化 燃气 两用 设备 | ||
1.一种炭化燃气两用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燃气发生炉本体(1)、炭粉水解仓(2)、 雾化除尘器(3)、换热器(4)、冷凝器(5)、引风机(6),还包括支架(7),所述支架(7) 的一端与所述炭粉水解仓(2)固定连接,所述燃气发生炉本体(1)安装在所述支架(7) 上,所述燃气发生炉本体(1)的右底角与所述炭粉水解仓(2)连通;
所述燃气发生炉本体(1)内部设置有可旋转的炉床(8),所述炉床(8)为圆盘状, 所述炉床(8)上均匀地设置有多个通孔(15);所述炉床(8)的旋转由电机(9)驱动, 所述炉床(8)下方设置有呈倾斜状的滑板(10),所述滑板(10)的一端与所述燃气发生 炉本体(1)的左侧内壁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炭粉水解仓(2)的底部固定连接;
所述燃气发生炉本体(1)的右侧壁上设置有排气口(11),所述排气口(11)位于所 述炉床(8)的下方,所述排气口(11)依次与所述雾化除尘器(3)、换热器(4)、冷凝器 (5)、引风机(6)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炭化燃气两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床(8)与托 盘(12)螺接固定,所述托盘(12)与减速器(13)的输出轴焊接固定,所述减速器(13) 与所述电机(9)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炭化燃气两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板(10)的倾 斜角度为45°。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炭化燃气两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炭粉水解仓 (2)高出所述支架(7)的距离为80-120mm。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炭化燃气两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除尘器(3) 包括第一燃气管路(31)、第二燃气管路(32)、第三燃气管路(33)和循环水箱(34),所 述第一燃气管路(31)、第二燃气管路(32)的底端均与所述循环水箱(34)连通,所述第 三燃气管路(33)的一端与所述第一燃气管路(31)的上端连通,所述第三燃气管路(33) 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燃气管路(32)的下端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炭化燃气两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换热器(4)具 有至少两个换热筒(41)和一个木焦油回收器(42),燃气主管路(14)依次穿过两个所述 换热筒(41),两个所述换热筒(41)的底部与所述木焦油回收器(42)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炭化燃气两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凝器(5)的 底部设置呈锥体漏斗状,在所述冷凝器(5)的内部设置有脱硫吸收层(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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