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智能案卷管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79116.5 | 申请日: | 2015-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109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04 |
发明(设计)人: | 刘海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海宁 |
主分类号: | G06K17/00 | 分类号: | G06K17/00;G06K9/00 |
代理公司: | 连云港润知专利代理事务所 32255 | 代理人: | 刘喜莲 |
地址: | 222000 江苏省连云港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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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案卷 管理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案卷管理系统,特别涉及一种智能案卷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在如今的公安系统内,需要管理的案卷档案越来越多,传统的案卷管理通常是人为管理,费时费力,效率低下,且容易造成档案的错位及丢失,对调取及使用造成不便。
现有的档案管理技术中已出现了采用RFID(射频识别)技术来实现智能管理,但由于多个档案存放位置共用一个REID天线,这样极易造成无法精确识别每个档案的存放位置,通过RFID天线发射信号来记录档案柜中的档案数量也存在信号传递不稳定的缺陷,同时,现有技术中还未存在有清楚的记录档案的清点、借阅、归还等信息的技术。
现有技术中公开了一种专利号为CN104382373A、名称为RFID智能档案柜的发明专利,该专利在每个档案盒存放单元处设置有红外感应器,在档案盒上设置RFID标签信息,采用红外感应器感测档案盒的存取信号,若档案柜上设置很多档案盒存放单元,则使用的红外感应器将会增多,就会极大地增加案卷管理成本,且这一技术中并未对档案的提取进行限制,容易导致档案被授权范围内的人员误提,极易造成档案的丢失,同时,也未涉及到记录档案的清点、借阅、归还等信息的技术。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设计合理,使用更方便、更安全的智能案卷管理系统。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的,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智能案卷管理系统,其特点是,包括设有若干个存储柜的柜体和案卷管理终端,在每个存储柜上均设有柜门,柜门的一边与柜体铰接,柜门的另一边与柜体之间设有电锁,在每个存储柜内均设有若干档案盒,档案盒内装有带二维码的案卷;
在柜体上设有显示模块、人脸识别器、二维码扫描器和存取按键;
在柜体内部设有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包含有电锁控制电路,所述的控制系统分别连接显示模块、人脸识别器、二维码扫描器、存取按键和案卷管理终端。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可以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来进一步实现,在所述柜体上还设有刷卡器,刷卡器与柜体内部的控制系统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可以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来进一步实现,所述的显示模块为带有蜂鸣提示模块的显示屏。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可以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来进一步实现,所述的案卷管理终端包括基础信息管理模块、信息检测模块和信息存储模块,所述的基础信息管理模块包含二维码生成模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同时设人脸识别器和二维码扫描器,将人脸识别技术和二维码技术进行整合,给案卷的存取提供了双重保障,提高了案卷的安全性,又因二维码应用更广泛且易得,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同时,配合案卷管理终端使用,自动记录每本案卷的存取时间和位置,避免案卷的错放与乱放,规范了案卷的存储,也有利于督促与检查。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控制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进一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以便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地理解本发明,而不构成对其权利的限制。
实施例1,参照图1和图2,一种智能案卷管理系统,包括设有若干个存储柜3的柜体1和案卷管理终端11,在每个存储柜3上均设有柜门4,柜门4的一边与柜体1铰接,柜门4的另一边与柜体1之间设有电锁9,其特征在于:在每个存储柜4内均设有若干档案盒,档案盒内装有带二维码的案卷;
在柜体1上设有显示模块5、人脸识别器6、二维码扫描器8和存取按键2;
在柜体1内部设有控制系统10,控制系统10包含有电锁控制电路,所述的控制系统10分别连接显示模块5、人脸识别器6、二维码扫描器8、存取按键2和案卷管理终端11;
所述的案卷管理终端11包括基础信息管理模块14、信息检测模块12和信息存储模块13,三者之间相互进行通讯,该基础信息管理模块14包含二维码生成模块。
实施例2,实施例1所述的智能案卷管理系统:在所述柜体1上还设有刷卡器7,刷卡器7与柜体1内部的控制系统10连接。
实施例3,实施例1所述的智能案卷管理系统:所述的显示模块5为带有蜂鸣提示模块的显示屏。
实施例4,以民警使用该案卷管理系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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