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测声波的吸声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81168.6 | 申请日: | 2015-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1884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15 |
发明(设计)人: | 周文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兴保利龙塑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0K11/16 | 分类号: | G10K11/16;G10K11/162;E04B1/84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33233 | 代理人: | 陆永强 |
地址: | 314005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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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声波 吸声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测声波的吸声装置。
背景技术
噪声污染对人、动物、仪器仪表以及建筑物均构成危害,其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噪声的频率、强度及暴露时间。噪声危害主要包括:噪声对听力的损伤;对生活工作的干扰等等。目前在电影院、汽车内等场所都会装有测声波的吸声装置来降低噪音,这些场合采用的测声波的吸声装置大部采用的是四块泡沫板拼接而成,工作效率低,拼接时不宜对准,吸声效果不理想。
中国专利CN1873192A公开了一种汽车消声器,由筒体、三个隔板、进气管、出气管及前、后端盖组成。隔板将筒体分隔成四个腔室,进气管从筒体一端伸进,经第一、第二至第三腔室止,出气管则从第一腔室开始穿过第二、三、四腔室后接出,在进气管、出气管上和隔板上都开有一定数量的微孔,使第一、第二、第三腔室形成共振腔,可有效地降低低频噪声。并第四腔室内填满吸声棉,形成消声室,同时在出气管中后段外周也包围有消声套,可进一步降低高频噪声,上述装置通过多个隔板组装而成,安装过程复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拼接方便、吸声效果佳的测声波的吸声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测声波的吸声装置,由相互对称的左消声板和右消声板拼接而成,所述左消声板的两侧边沿均开有7字型的凹槽,两侧边沿的凹槽均从各自侧边的上端延伸至下端,在所述左消声板与右消声板之间形成的空腔为吸声腔,所述左消声板和右消声板均开有一定数量的微孔。采用两个消声板拼接的方式替代了原先四块泡沫板拼接的结构,并通过相互对称左、右消声板的两侧边沿均开有7字型的凹槽,可以进行相互拼接,拼接方便,容易对准,采用了吸声腔,左消声板、右消声板微孔的结构设置吸声效果佳,尤其适用于电影院、汽车内等公共场所。
作为优选,所述左消声板与右消声板的顶部形成的结构为方形结构,所述左消声板与右消声板的底部形成的结构为方形结构,两端形成方形的结构为了在不同的场所方便安装。
作为优选,所述左消声板采用泡沫材质,所述右消声板采用泡沫材质。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采用两个消声板拼接的方式替代了原先四块泡沫板拼接的结构,并通过相互对称左、右消声板的两侧边沿均开有7字型的凹槽,可以进行相互拼接,拼接方便,容易对准,采用了吸声腔,左消声板、右消声板微孔的结构设置吸声效果佳,尤其适用于电影院、汽车内等公共场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左消音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左消声板1、右消声板2、凹槽3、吸声腔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参见图1-3,本实施例中的测声波的吸声装置,由相互对称的左消声板1和右消声板2拼接而成,左消声板1的两侧边沿均开有7字型的凹槽3,左消声板1的两侧边沿的凹槽3均从各自侧边的上端延伸至下端,右消声板2的两侧边沿均开有7字型的凹槽3,右消声板2的两侧边沿的凹槽3均从各自侧边的上端延伸至下端,由于左消声板1和右消声板2为相互对称结构,因此,左消声板1和右消声板2可以完美的进行拼接,避免了由原先四块泡沫板的拼接结构容易造成拼接不易对准的问题。
本实施例在拼接而成左消声板1与右消声板2之间形成的吸声腔4,吸声腔4的设置,保证了测声波的吸声装置的吸声效果。
本实施例中左消声板1内侧开有一定数量的微孔,右消声板2内侧开有一定数量的微孔,进一步加强吸声效果。
本实施例左消声板1与右消声板2的顶部形成的结构为方形结构,左消声板1与右消声板2的底部形成的结构为方形结构,两端形成方形的结构为了在不同的场所方便安装,但该方形结构的设置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改变,在左消声板1和右消声板2拼接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改变左消声板1和右消声板2的形状,使得测声波的吸声装置整体形状的改变。
本实施例左消声板1采用泡沫材质,右消声板2采用泡沫材质,吸声效果佳。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凡依据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者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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