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化妆台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86005.7 | 申请日: | 2015-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856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8 |
发明(设计)人: | 陈家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雅丽诗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67/00 | 分类号: | A47B6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31 | 代理人: | 马金华 |
地址: | 528251 广东省佛***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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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化妆台 | ||
1.一种化妆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台体和成像部件;
所述台体包括第一平台、第二平台和凸台;
所述第一平台和所述第二平台,结构相同呈逗号“,”形状,头尾相反设置,两者的连接处为连接端;
所述第一平台设置空腔和抽屉;
所述空腔为多个且置于所述第一平台的上端面,所述抽屉置于所述空腔的下方;
所述第二平台的上端面设置多个空腔;
所述凸台覆盖在所述连接端上方;
所述成像部件包括支架和安装在所述支架上的成像机构;
所述支架安装在所述凸台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台设置心形空腔和放置多个圆形空腔的凸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平台设置心形空腔和椭圆形空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设置多个孔腔,孔腔的直径大小不一。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化妆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置于所述凸台的中部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化妆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机构为镜子,通过所述支架支撑在所述台体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妆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机构的两面均为镜子。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妆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部件还设置灯、开关、感应器和供电机构;
所述灯围绕所述镜子设置;
所述感应器通过所述开关与所述灯连接;
所述供电机构分别与所述灯、所述开关和所述感应器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化妆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平台还设置抽屉,所述抽屉置于所述空腔的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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