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铲斗及具备其的作业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01095.1 | 申请日: | 2015-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3955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20 |
发明(设计)人: | 本多利光;大田俊之;和田稔;堤克弘;小林孝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E02F3/40 | 分类号: | E02F3/4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11105 | 代理人: | 岳雪兰,张思宝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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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备 作业 车辆 | ||
1.一种工作装置,该工作装置用于装载机,其特征在于,具备:
铲斗;
大臂,其一端枢转支承于所述装载机的车架,且另一端枢转支承所述铲斗以使该铲斗能够上下旋转;
连杆,其一端枢转支承于所述铲斗;
曲拐,其在所述大臂的中间部分枢转支承于所述大臂,且枢转支承于所述连杆的另一端;
所述铲斗具备:
设置成一直线状的下部前端缘;
第一直线部,其从所述下部前端缘朝铲斗里侧水平地延伸;
倾斜部,其由平坦面构成,与所述第一直线部的后端缘连续并朝铲斗里侧进一步延伸,且朝该铲斗里侧向上倾斜;
曲面部,其在下端缘与所述倾斜部的后端缘连续,且以规定的铲斗半径形成;
第二直线部,其与所述曲面部的上端缘连续,且朝铲斗开口向上倾斜;
第三直线部,其相对于所述第二直线部的前端缘经由折曲部向铲斗开口侧折曲,并朝该铲斗开口进一步延伸;
在以所述铲斗的铲斗开口朝向上方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倾转的状态下,所述第二直线部位于与所述大臂对置的位置以使所述铲斗与所述大臂的距离在所述折曲部最小,
在所述第二直线部的背面的、在规定状态下与所述大臂对置的位置,设置有与所述大臂抵接的止动件,所述规定状态是指,以所述铲斗的铲斗开口朝向上方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倾转而使所述第二直线部位于与所述大臂对置的位置以使所述铲斗与所述大臂的距离在所述折曲部最小的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装置,其特征在于,
基于经由所述止动件支承所述铲斗的所述大臂上的力矩,确定设置所述止动件的位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作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直线部构成为具备板状安装部和板状底部,所述板状安装部形成为包括所述下部前端缘,所述板状底部与所述板状安装部的后端缘连续,
或者,所述第一直线部仅由所述板状安装部构成。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工作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直线部构成为具备板状安装部和板状底部,所述板状安装部形成为包括所述下部前端缘,所述板状底部与所述板状安装部的后端缘连续,
或者,所述第一直线部仅由所述板状安装部构成。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工作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倾斜部与所述第一直线部所成的角度为4°以上。
6.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工作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直线部的水平方向的长度与从所述下部前端缘到所述曲面部的朝铲斗里侧最大程度鼓出的位置为止的水平方向的长度之比为0.3至0.5。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作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直线部的水平方向的长度与从所述下部前端缘到所述曲面部的朝铲斗里侧最大程度鼓出的位置为止的水平方向的长度之比为0.3至0.5。
8.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工作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侧表面部分,设有加强该上侧表面部分的加强部件,
所述折曲部相比所述加强部件设于更靠铲斗里侧的位置。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作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侧表面部分,设有加强该上侧表面部分的加强部件,
所述折曲部相比所述加强部件设于更靠铲斗里侧的位置。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作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侧表面部分,设有加强该上侧表面部分的加强部件,
所述折曲部相比所述加强部件设于更靠铲斗里侧的位置。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作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侧表面部分,设有加强该上侧表面部分的加强部件,
所述折曲部相比所述加强部件设于更靠铲斗里侧的位置。
12.一种装载机,其特征在于,具备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工作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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