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脚轮单元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14398.7 | 申请日: | 2015-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103132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7 |
发明(设计)人: | 关根伸一;加藤由树雄;丰内敦士 | 申请(专利权)人: | KYB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B33/00 | 分类号: | B60B3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脚轮 单元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脚轮单元。
背景技术
以往以来,使用有一种安装于婴儿车、轮椅、转向架等移动体、并以能够移动的方式支承这些移动体的脚轮单元。
在JP2001-277809A中,公开了一种如下的带缓冲器的脚轮:该脚轮包括:支架,其结合于车身侧;车轮,其与相对于支架转动自如的连杆相连结;以及液压缓冲器,其随着连杆的转动而伸缩。在该脚轮中,利用封入于液压缓冲器的高粘度工作油的压力来支承施加于支架的载荷。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在JP2001-277809A的脚轮中,连杆的一端与支架相结合,连杆的另一端与车轮相结合。而且,在连杆的一端和另一端之间连结有液压缓冲器。在该状态下,与支架相结合的一端成为支点,与车轮相结合的另一端成为力点,与液压缓冲器相连结的连结部成为作用点。因此,作用于液压缓冲器的力比作用于车轮的力大了与连杆的力臂比相对应的量。由此,在该脚轮中,要求液压缓冲器有较高的耐载荷性。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减小作用于用于支承车轮的上下移动的支承机构的载荷。
用于解决问题的方案
根据本发明的一技术方案,提供一种以能够移动的方式支承移动体的脚轮单元,该脚轮单元包括:基座构件,其安装于所述移动体;连杆机构,其一端以转动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基座构件,且能够在上下方向上摆动;车轴,其被所述连杆机构支承;车轮,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车轴;以及支承机构,其设于所述车轴与所述基座构件之间,在与因所述连杆机构而摆动的所述车轴的轨迹的切线平行的方向上伸缩并产生阻尼力和恢复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脚轮单元的左视图。
图2是图1的主视图。
图3是从上方观察到的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脚轮单元的立体图。
图4是从下方观察到的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脚轮单元的立体图。
图5是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脚轮单元的左视图。
图6是图5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
(第一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图1和图2说明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脚轮单元100。
脚轮单元100用于以能够移动的方式支承婴儿车、轮椅、转向架等移动体(省略图示)。脚轮单元100根据安装于移动体的安装方法能够用作在行驶时始终朝向行进方向的自由轮或朝向前后方向而无法转向的固定轮。
脚轮单元100包括:基座构件10,其安装于移动体;平行连杆20,其作为一端20a以转动自如的方式支承于基座构件10且另一端20b能够在上下方向上摆动的连杆机构;车轴31(参照图2),其被平行连杆20支承;车轮30,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车轴31;以及弹簧缓冲器40,其作为支承机构,设于车轴31与基座构件10之间,随着车轮30的上下移动而伸缩并产生阻尼力和恢复力。
如图2所示,基座构件10为U字状的支架。基座构件10具有:顶板部11,其上表面11a安装于移动体;以及一对侧板部12,其自顶板部11的两端延伸设置。
在脚轮单元100被用作自由轮的情况下,顶板部11以在水平面上能够旋转的方式安装于移动体。另一方面,在脚轮单元100被用作固定轮的情况下,顶板部11以在水平面上无法旋转的方式安装于移动体。
在顶板部11的下表面11b设有用于安装弹簧缓冲器40的上端40a的U字状的支架13。支架13被焊接于顶板部11的下表面11b。
如图1所示,侧板部12自顶板部11朝向下方形成为L字状。在侧板部12上以转动自如的方式支承有平行连杆20的一端20a。一对侧板部12的自由端附近利用连结棒14进行连结从而被加强。
平行连杆20具有:上部臂21;下部臂22,其在上部臂21的下方隔开预定距离地设置;以及连结板23,其将上部臂21的侧面21b和下部臂22的侧面22b在上下方向上连结起来。也就是说,平行连杆20具有一对臂,该一对臂在上下方向上隔开预定距离地设置,且其基端以转动自如的方式支承于基座构件10。
上部臂21形成为U字状(参照图2)。作为上部臂21的开口端的基端21a以转动自如的方式支承于基座构件10的侧板部12。在上部臂21的侧面21b以转动自如的方式安装有连结板23的上端23a。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KYB株式会社,未经KYB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80014398.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