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耐碰撞性优异的船体构造及船体构造的设计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19081.2 | 申请日: | 2015-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6170440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6 |
发明(设计)人: | 市川和利;稻见彰则;白幡浩幸;山田安平;户泽秀;桧垣幸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日铁住金株式会社;今治造船株式会社;国立研究开发法人海上·港湾·航空技术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63B43/18 | 分类号: | B63B43/18;B63B3/16;B63B3/20;B63B3/34;B63B3/48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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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碰撞 优异 船体 构造 设计 方法 | ||
1.一种船体构造,其特征在于,
该船体构造具有对船侧部的外板的局部部位或所述外板的全部部位使用了高延展性钢板的船壳构造,该高延展性钢板满足以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统一标准Unified Requirement W11Rev.8 2014为依据的标准,以所述IACS的所述统一标准中所规定的总伸长率的值的1.4倍以上的总伸长率为规格且被确认满足所述规格,该高延展性钢板为强度等级32、36或4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体构造,其特征在于,
该船体构造还具有对与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的所述外板相对的内板的局部部位或所述内板的全部部位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的船壳构造。
3.一种船体构造,其特征在于,
该船体构造具有对船侧部的内板的局部部位或所述内板的全部部位使用了高延展性钢板的船壳构造,该高延展性钢板满足以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统一标准Unified Requirement W11Rev.8 2014为依据的标准,以所述IACS的所述统一标准中所规定的总伸长率的值的1.4倍以上的总伸长率为规格且被确认满足所述规格,该高延展性钢板为强度等级32、36或4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体构造,其特征在于,
该船体构造还具有在与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的所述内板相对的外板的局部部位或所述外板的全部部位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的船壳构造。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船体构造,其特征在于,
该船体构造还对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的所述部位所附带的防挠曲件的局部或整体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船体构造,其特征在于,
该船体构造还对纵桁的局部或整体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船体构造,其特征在于,
该船体构造还对上甲板的局部或整体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船体构造,其特征在于,
该船体构造还对舭的局部或整体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船体构造,其特征在于,
该船体构造还对横梁的局部或整体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船体构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高延展性钢板的板厚超过12mm且在50mm以下。
11.一种船体构造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该船体构造的设计方法中,在船侧部的外板中,确定需要抑制破口的部位,并对该部位所使用的钢板使用高延展性钢板,该高延展性钢板满足以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统一标准Unified Requirement W11Rev.8 2014为依据的标准,以所述IACS的所述统一标准中所规定的总伸长率的值的1.4倍以上的总伸长率为规格且被确认满足所述规格,该高延展性钢板为强度等级32、36或40。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船体构造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该船体构造的设计方法中,还在与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的所述外板相对的内板中,确定需要抑制破口的部位,并对该部位所使用的钢板使用所述高延展性钢板。
13.一种船体构造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该船体构造的设计方法中,在船侧部的内板中,确定需要抑制破口的部位并对该部位所使用的钢板使用高延展性钢板,该高延展性钢板满足以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统一标准Unified Requirement W11Rev.8 2014为依据的标准,以所述IACS的所述统一标准中所规定的总伸长率的值的1.4倍以上的总伸长率为规格且被确认满足所述规格,该高延展性钢板为强度等级32、36或40。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船体构造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该船体构造的设计方法中,还在与使用了所述高延展性钢板的所述内板相对的外板中确定需要抑制破口的部位,并对该部位所使用的钢板使用所述高延展性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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