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39653.3 | 申请日: | 2015-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1445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20 |
发明(设计)人: | 野中贵史;平山纪夫;南和明;贯井洋佑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东纺绩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3C13/00 | 分类号: | C03C13/00 |
代理公司: | 11293 北京怡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迟军 |
地址: | 日本福岛县福岛市乡***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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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纤维 玻璃 组合 | ||
1.一种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57.0~60.0%范围的SiO2;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17.5~20.0%范围的Al2O3;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8.5~12.0%范围的MgO;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10.0~13.0%范围的CaO;以及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0.5~1.5%范围的B2O3,并且,SiO2、Al2O3、MgO以及CaO的合计量相对于总量的质量百分比是98.0%以上,其中,CaO的含有率(质量%)相对于Al2O3的含有率(质量%)的比(CaO(质量%)/Al2O3(质量%))为0.53~0.64的范围,且B2O3的含有率(质量%)与CaO的含有率(质量%)的乘积相对于Al2O3的含有率(质量%)的比((B2O3(质量%)×CaO(质量%))/Al2O3(质量%))为0.28~0.64的范围,其中,用该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制成的玻璃纤维含有相对于该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的总量的质量百分比含量是0.001~0.010%范围的Cr2O3,并且用该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制成的玻璃纤维不含红色结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57.5~59.5%范围的SiO2;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18.0~19.5%范围的Al2O3;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8.8~11.5%范围的MgO;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10.3~12.5%范围的CaO。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58.0~59.3%范围的SiO2;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18.2~19.0%范围的Al2O3;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9.0~11.0%范围的MgO;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10.5~12.0%范围的CaO。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58.0~59.3%范围的SiO2;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18.2~19.0%范围的Al2O3;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9.0~11.0%范围的MgO;相对于总量,质量百分比是10.5~11.9%范围的CaO。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用该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制成的玻璃纤维的纤维弹性率是83Gpa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用该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制成的玻璃纤维的线膨胀系数在50℃~200℃的温度范围内是4.2ppm/K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用该玻璃纤维用玻璃组合物制成的玻璃纤维的纤维强度是4.0Gpa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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