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为数据业务建立连接的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47523.4 | 申请日: | 2015-09-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7907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1 |
发明(设计)人: | S·法钦;G·B·霍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5/00 | 分类号: | H04M15/00;H04W4/24;H04W12/0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张立达;王英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证书 进行 接入 业务 区分 | ||
本公开内容在一些方面涉及使用第一证书集合与网络建立连接,判断是否需要(例如,使用第二证书集合)建立另外的连接来传输数据。本公开内容在一些方面涉及使用多个证书来进行接入和服务连接。例如,可以基于与接入网络所使用的证书集(例如,用于连接到LTE网络以实现PDN连接)不相同的证书集,来授权设备所产生的业务。用此方式,可以基于特定于服务的需求,对属于特定的服务或应用的业务进行计费和监管。因此,本公开内容在一些方面涉及接入证书和服务证书的使用。可以使用这些不同类型的证书来实现业务区分,并基于在用的证书进行监管。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要求享有于2014年9月5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的临时申请 No.62/046,665和于2015年9月2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的非临时申请 No.14/843,727的优先权和利益,故以引用方式将这些申请的全部内容并入本文。
技术领域
概括地说,本公开内容的方面涉及无线通信,而更具体地,涉及(但 不仅此而已)使用多个证书进行业务区分。
背景技术
在不同的无线通信网络中使用不同形式的连接和订阅管理。第三代合 作伙伴计划(3GPP)规定一次使用一个订阅。3GPP没有实现用户设备(UE) 的动态订阅或者通过空中(OTA)签约。作为起点,Wi-Fi联盟指定用户手 动地选择要使用的订阅。这种选择可以通过上层方案来执行。基于所选择 的订阅,使用适当的策略(例如,热点2.0管理对象(HS2.0MO))。因此, 在一些方面,Wi-Fi实现动态订阅和OTA签约签约以进行供应。在3GPP 和无线局域网(WLAN)部署中,规定所有机制在任何单一时间仅仅考虑 使用一个订阅。但是,可能存在在使用多个证书的场景。当用户连接到3GPP 网络时,用户可以手动地选择特定的WLAN以及用于其的证书。通常,这 导致非无缝的WLAN卸载(NSWO)连接。随后,业务路由是基于接入网 络发现和选择功能(ANDSF)的。在理论上可能的是,UE选择不同的订阅 和实现演进型分组核心(EPC)连接的WLAN,但在该情况下,UE和网络 针对业务路由的行为是相当不明确的。3GPP不采纳HS2.0OTA签约。
3GPP规定了使用网络感知的基于网络的策略机制。这种网络感知是基 于应用和业务类型的。例如,策略和计费控制(PCC)功能了解业务类型和应用的计费和策略,比如基于应用的计费(ABC)。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深度分组检测(DPI)。因此,存在对这些网络属性的隐式感知。3GPP策略机制集中在分组数据网络网关(PDN GW)。
此外,还提出了基于策略的服务质量(QoS)状态。3GPP网络中的QoS 可涉及使用专用承载、具有无线接入网络(RAN)和核心网络(CN)中(例如,在PDN GW中)的QoS“强制”的“管道”模型。3GPP网络中的QoS 可能涉及在PDN GW中使用PCC的集中式策略模型,从而在RAN中完成 QoS强制的“远程”控制。在3GPP策略中,PCC应用业务策略。当实现 ABC时(DPI方法),不存在每应用QoS或者每应用需求,仅仅存在每应用计费。Wi-Fi中的QoS涉及基于业务标记来映射到接入类型的IP业务。不存在承载概念。在实践中,由于缺乏引人注目的商业案例(例如,缺乏实际需求),在3GPP或者Wi-Fi网络中没有部署QoS。
在具有业务区分的QoS模型中,设备对分组适当地“标记”以使网络能够对业务进行区分。在被动模式(基于DPI的)中,业务在核心网络中进行路由并被检查。主动3GPP模式基于PCC来利用具有专用承载生成的 QoS。此外,设备可以向PDN GW传输关于应用的信息。
发明内容
为了对本公开内容的一些方面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下面给出了这些方面的简单概括。该概括部分不是对本公开内容的所有预期特征的详尽概述,也不是旨在标识本公开内容的所有方面的关键或重要元素,或者描述本公开内容的任意或全部方面的范围。其唯一目的是用简单的形式呈现本公开内容的一些方面的各种概念,以此作为后面的详细说明的前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高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80047523.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