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轴单元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48775.9 | 申请日: | 2015-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0052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13 |
发明(设计)人: | 罗杰·詹森;格雷戈里·加拉济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塞夫霍兰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G7/00 | 分类号: | B60G7/00;B60B35/00;B60B35/08 |
代理公司: | 11290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曹正建;陈桂香 |
地址: | 德国泊***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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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单元 | ||
1.一种轴单元,其包括:
轴管(2)和连杆元件(4),
其中,所述轴管(2)基本上沿着管轴线(R)延伸,
其中,所述连杆元件(4)具有接合部(5),所述接合部具有在空间上彼此分离的第一焊接部(52)和第二焊接部(54),
其中,所述连杆元件(4)布置成使得它的所述接合部(5)相邻于所述轴管(2),且所述连杆元件相对于所述管轴线(R)基本上横向地布置,
其中,在所述第一焊接部(52)中且在所述第二焊接部(54)中,在所述连杆元件(4)和所述轴管(2)之间能够形成焊接接合,
其中,所述第二焊接部(54)被设计为所述连杆元件(4)上的凹口,且
其中,所述第二焊接部(54)具有环绕边缘(55),在所述环绕边缘上能够形成焊接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所述连杆元件(4)具有臂部(42)和支撑部(44),
其中,所述臂部(42)和所述支撑部(44)在所述接合部(5)的基本上相对的侧上相邻于所述接合部(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所述第一焊接部(52)具有两个侧向接缝(56),所述侧向接缝至少在横向于连杆轴线(L)的区域中延伸,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焊接部(52)具有至少一个横向接缝(57),所述横向接缝以基本上平行于所述连杆轴线(L)的方式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在所述接合部(5)的区域中,每个所述侧向接缝(56)的侧向接缝长度(S)与所述轴管(2)的周长(U)的比例为0.2至0.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在所述接合部(5)的区域中,每个所述侧向接缝(56)的侧向接缝长度(S)与所述轴管(2)的周长(U)的比例为0.25至0.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在所述接合部(5)的区域中,每个所述侧向接缝(56)的侧向接缝长度(S)与所述轴管(2)的周长(U)的比例为0.45至0.5。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所述侧向接缝(56)或所述第一焊接部(52)相对于所述连杆轴线(L)以弧角延伸,
其中,所述弧角为120°至195°。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所述弧角为140°至185°。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所述弧角为170°至180°。
10.根据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所述弧角不超过180°。
11.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所述侧向接缝(56)和所述横向接缝(57)在圆角焊接缝部(58)中彼此合并。
1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所述侧向接缝(56)和所述横向接缝(57)的长度的和形成所述第一焊接部(52)的接合长度(F),
其中,在所述接合部(5)的区域中,所述接合长度(F)与所述轴管(2)的周长(U)的比例为1至2.5。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在所述接合部(5)的区域中,所述接合长度(F)与所述轴管(2)的周长(U)的比例为1.25至2。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轴单元,
其中,在所述接合部(5)的区域中,所述接合长度(F)与所述轴管(2)的周长(U)的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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