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钴基催化剂及其相关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80051593.7 | 申请日: | 2015-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944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塔拉勒·哈利德·艾-沙马里;阿卜杜勒卡里姆·艾-穆塔瑞;哈利德·卡里姆;阿萨德·哈迈德·卡恩;贾延·巴罗恰 | 申请(专利权)人: | 赛贝克环球科技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J38/10 | 分类号: | B01J38/10;B01J23/75;B01J23/94;C10G2/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杨勇,李洁 |
地址: | 荷兰贝亨***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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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催化剂 及其 相关 方法 | ||
1.一种还原并活化钴催化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在220℃至270℃的温度下将至少部分氧化的钴催化剂与第三还原气体接触至少8小时,其中所述第三还原气体包含足以还原并活化所述钴催化剂的量的H2,
由此还原并活化所述钴催化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还原气体包含至少65%(v/v)的H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还原气体包含至少80%(v/v)的H2。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还原气体包含至少90%(v/v)的H2。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还原气体包含至少95%(v/v)的H2。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还原气体包含至少99%(v/v)的H2。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第三还原气体的所述接触为8小时至90小时。
8.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第三还原气体的所述接触为8小时至50小时。
9.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第三还原气体的所述接触为8小时至30小时。
10.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第三还原气体的所述接触为8小时至25小时。
11.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第三还原气体的所述接触为25小时至90小时。
12.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第三还原气体的所述接触为25小时至70小时。
13.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第三还原气体的所述接触为25小时至50小时。
14.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第三还原气体的所述接触持续至少15小时。
15.如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部分氧化的钴催化剂具有结构CoyOx,其中y为1至3的整数并且x为1至4的整数,并且x和y为化学计量比。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部分氧化的钴催化剂具有结构Co3O4。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部分氧化的钴催化剂具有结构CoO。
18.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中的所述温度为230℃至260℃。
19.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中的所述温度为240℃至260℃。
20.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中的所述温度为245℃至255℃。
21.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中的所述温度为约250℃。
22.如权利要求1-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不包括在至少约300℃的温度下将所述至少部分氧化的钴催化剂或所述还原并活化的钴催化剂与第三还原气体接触一个时间段。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时间段为至少15分钟。
24.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时间段为至少1小时。
25.如权利要求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不包括在300℃至450℃的温度下将所述至少部分氧化的钴催化剂或所述还原并活化的钴催化剂与第三还原气体接触一个时间段。
26.如权利要求1-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不包括氧化步骤。
27.如权利要求1-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钴催化剂被完全氧化,之后还原并活化所述钴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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