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超裕度设计的变焦系统的显微镜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54311.9 | 申请日: | 2015-10-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9634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0 |
发明(设计)人: | 哈拉尔德·施尼茨勒;罗文·海博 | 申请(专利权)人: | 徕卡显微系统(瑞士)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1/24 | 分类号: | G02B21/24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宋融冰 |
地址: | 瑞士希***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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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超裕度 设计 变焦 系统 显微镜 | ||
1.一种显微镜,包括:
物镜系统(30),该物镜系统具有至少两个有选择地引入到光路中的带有不同焦距的物镜(44、52);
变焦系统(32),该变焦系统具有总变焦范围(90),
其中,待显微的物体的相应的总放大率分别由所选物镜(44、52)的焦距和变焦系统(32)的在总变焦范围(90)内的调节好的放大率产生,
其特征在于,在总变焦范围(90)内至少给第一物镜(44、52)指配第一变焦子范围(96、98),其中,至少一个物镜(44、52)的变焦子范围(96、98)小于总变焦范围(90);
设置一些限制机构(46、48、54、56),通过这些限制机构将变焦系统(32)的可调节性分别限制为被指配给所选物镜(44、52)的变焦子范围(96、98),
作为限制机构,在每个物镜(44、52)上都设置至少一个止挡(46、48、54、56),通过该止挡(46、48、54、56)把变焦系统(32)的可调节性限制为相应的变焦子范围(96、98),
设置了光圈,用于根据分别选取的物镜(44、52)和/或变焦系统(32)的调节好的焦距来调节透光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设置了第二物镜(44、52),在总变焦范围(90)内给第二物镜(44、52)指配第二变焦子范围(96、98)。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所有物镜(44、52)的变焦子范围(96、98)均小于总变焦范围(90)。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物镜(44、52)的变焦子范围(96、98)至少部分地交叠。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变焦子范围(96、98)的下限和上限分别经过选择,从而对于不同的变焦子范围(96、98)在相应的下限和上限之间分别产生相同的预定的变焦倍数。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变焦子范围(96)的下限对应于总变焦范围(90)的下限(92),至少另一个变焦子范围(98)的上限对应于总变焦范围(90)的上限(94)。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变焦子范围(96、98)经过事先调节,从而焦距比另一物镜(52)的焦距大的物镜(44)的变焦子范围(96)包括比该另一物镜(52)的变焦子范围(98)的最小放大率小的放大率。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变焦子范围(96、98)经过事先调节,从而焦距比另一物镜(44)的焦距小的物镜(52)的变焦子范围(98)包括比该另一物镜(44)的变焦子范围(96)的最大放大率大的放大率。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
-物镜系统(30)具有带第一焦距的第一物镜(44)和带第二焦距的第二物镜(52),其中,第二焦距小于第一焦距;
-指配给第一物镜(44)的第一变焦子范围的下限与总变焦范围的下限一致;
-指配给第二物镜(52 )的第二变焦子范围的上限与总变焦范围的上限一致。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设置了用于调节变焦系统(32)的电的驱动单元和用于控制该驱动单元的控制单元,在该控制单元内存储着指配给相应物镜(44、52)的变焦子范围(96、98),该控制单元控制所述驱动单元,从而总是只在相应的变焦子范围(96、98)内进行调节。
11.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变焦系统(32)具有至少两个透镜组(34、36、38),其中至少一个透镜组为了调节变焦系统(32)的焦距能够朝向光轴(50)移动。
12.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微镜(10),其特征在于,所述显微镜(10)是一种具有图像检测单元(40)的数字显微镜,待显微的物体的图像能够借助于变焦系统(32)成像在该图像检测单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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