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水溶性聚乙烯醇膜共混物膜的制品和相关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55621.2 | 申请日: | 2015-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9530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24 |
发明(设计)人: | R·拉比克;F·C·库柴;R·R·F·凯勒斯;S·G·弗里德里克斯;D·M·李;T·J·约加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J5/18 | 分类号: | C08J5/18;C08L29/04;C11D17/0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王旭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水溶性 聚乙烯醇 膜共混物膜 制品 相关 方法 | ||
1.一种制品,所述制品包括:
a.水溶性膜,所述水溶性膜包含:
聚乙烯醇(PVOH)树脂共混物,所述共混物包含:
包含第一阴离子单体单元的第一PVOH共聚物,所述第一PVOH共聚物具有第一掺入含量(a1)的所述第一阴离子单体单元,其中所述第一PVOH共聚物以占所述膜中总PVOH聚合物和PVOH共聚物的10重量%至75重量%范围内的量存在,其中所述第一阴离子单体选自丙烯酰胺甲基丙磺酸、它们的碱金属盐、以及它们的组合;和
包含第二阴离子单体单元的第二PVOH共聚物,所述第二PVOH共聚物具有第二掺入含量(a2)的所述第二阴离子单体单元,其中所述第二PVOH共聚物以占所述膜中总PVOH聚合物和PVOH共聚物的25重量%至90重量%范围内的量存在,其中所述第二阴离子单体选自马来酸单甲酯、它们的碱金属盐、以及它们的组合;
其中a1–a2大于零;和
b.邻近所述水溶性膜的家庭护理组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第一阴离子单体单元和所述第二阴离子单体单元合在一起以占所述膜中总PVOH聚合物和PVOH共聚物的2.0摩尔%至3.5摩尔%范围内的合并量存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第一阴离子单体以占所述膜中总PVOH聚合物和PVOH共聚物的小于3摩尔%的量存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
所述第一阴离子单体选自丙烯酰胺甲基丙磺酸、它们的碱金属盐、以及它们的组合;
所述第一PVOH共聚物以占所述膜中总PVOH聚合物和PVOH共聚物的10重量%至40重量%范围内的量存在;
所述第二阴离子单体选自马来酸单甲酯、它们的碱金属盐、以及它们的组合;
所述第二PVOH共聚物以占所述膜中总PVOH聚合物和PVOH共聚物的60重量%至90重量%范围内的量存在;
a1–a2在1摩尔%至3摩尔%的范围内;
a1在3摩尔%至5摩尔%的范围内;
a2在1摩尔%至3摩尔%的范围内;并且
所述第一阴离子单体单元和所述第二阴离子单体单元以占所述膜中总PVOH聚合物和PVOH共聚物的2.0摩尔%至2.8摩尔%范围内的合并量存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水溶性膜的特征在于以下值中的至少一个:
a)如通过溶解室测试所测得,48重量%或更低的残留物值;
b)如通过拉伸强度测试所测得,至少33MPa的平均拉伸强度值;
c)如通过模量测试所测得,至少12N/mm2的模量值;
d)在55至100范围内的残留物-AMPS因子(RAF)值;
所述RAF值定义为RAF=(2×DC)+(10×A);
DC为如通过溶解室测试所测得的所述膜重量百分比形式的所述残留物值;并且
A为所有丙烯酰胺甲基丙磺酸阴离子聚合单体相对于所述膜中总PVOH聚合物和PVOH共聚物的摩尔百分比形式的所述掺入含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第一PVOH共聚物和所述第二PVOH共聚物各自独立地具有75%至99%范围内的水解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第一PVOH共聚物在20℃下具有4cP至24cP范围内的4%溶液粘度,并且所述第二PVOH共聚物在20℃下具有12cP至30cP范围内的4%溶液粘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水溶性膜还包含至少第三水溶性聚合物,所述第三水溶性聚合物不是PVOH聚合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宝洁公司,未经宝洁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80055621.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