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冷却调味酱和液体的装置、系统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56050.4 | 申请日: | 2015-10-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7226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3 |
发明(设计)人: | S·T·马森;L·莱拉考斯;M·奥迪斯-科德瓦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德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3/375 | 分类号: | A23L3/375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浦易文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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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冷却 调味 液体 装置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处理可流动的食品的系统,其包括:
容器,所述容器由选自以下组群的材料构成:TEFLON、塑料以及TEFLON与塑料;
布置在所述容器内的注射腔室,并且所述注射腔室包括与注射腔室流体地连通的入口和出口;
至少一个喷嘴,所述至少一个喷嘴由选自以下组群的材料构成:TEFLON、塑料以及TEFLON与塑料,所述至少一个喷嘴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与致冷剂源流体地连通,所述第二端与腔室流体地连通,以将致冷剂提供给腔室;以及
混合器,所述混合器布置在腔室出口下游并与腔室出口流体连通,用来提供湍流以混合致冷剂和可流动的食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器包括设置在其中的成形的构件,以便于形成致冷剂和可流动的食品的湍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与所述混合器流体地连通的除气器,用于从所述混合器中除去致冷剂蒸气。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致冷剂是选自以下组群的物质:液氮、气态氮、液态二氧化碳以及气态二氧化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用于容纳可流动的食品的第一容器;
用于容纳冷却下来的可流动的食品的第二容器;以及
互连第一容器、第二容器和容器的注射腔室的管路,让可流动的食品和冷却下来的可流动的食品被接纳在所述注射腔室内。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的管道,第一端与混合器的下游出口流体地连通,第二端与第二容器流体地连通。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与第二容器流体地连通的另一致冷剂递送装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容器的材料进一步包括不锈钢。
9.一种处理可流动的食品的方法,其包括:
提供由选自以下组群的材料构造的壁:TEFLON、塑料以及TEFLON与塑料,壁的形状做成限定出具有入口和出口的腔室;
将至少一个喷嘴插过壁并通向腔室,所述至少一个喷嘴由选自以下组群的材料构造:TEFLON、塑料以及TEFLON与塑料;
通过腔室从入口到出口递送可流动的食品;
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喷嘴,将致冷剂提供到可流动的食品中,以在腔室内与食品混合;以及
在出口下游处提供湍流给可流动的食品和致冷剂,以便将可流动的食品和致冷剂混合成为混合物。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控制致冷剂向至少一个喷嘴的流动。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提供致冷剂包括:通过至少一个喷嘴注射致冷剂到腔室内。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对蒸气混合物的除气并从所述混合物中排走蒸气。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冷剂是选自以下组群的物质:液氮、气态氮、液态二氧化碳以及气态二氧化碳。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用所述致冷剂来降低可流动的食品的温度。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可流动的食品为液体食物。
16.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可流动的食品为调味酱。
17.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流动的食品为液体卤汁。
18.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递送可流动的食品是在至少为35°F的温度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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