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增强的聚合物模塑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580057454.5 | 申请日: | 2015-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751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8 |
发明(设计)人: | 弗兰克·彼得·斯奥道勒斯·约翰内斯·伯格特·范·德;徐旭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帝斯曼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K7/14 | 分类号: | C08K7/14;C08K3/40;C08L77/06;C08L7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58 | 代理人: | 肖善强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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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增强 聚合物 组合 | ||
1.增强的聚合物模塑组合物,其包含热塑性聚合物和纤维增强剂,其中所述热塑性聚合物包括选自LCP、聚酯、PPS、聚碳酸酯和聚酰胺的热塑性聚合物,所述纤维增强剂包含由E-玻璃制造的玻璃纤维和由高强度玻璃制造的玻璃纤维的混合物,且所述E玻璃和所述高强度玻璃以在80∶20至20∶80包括端点的范围内的重量比E∶HS存在。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所述E-玻璃由以下组成:
-52-62wt.%的二氧化硅(SiO2),
-12-16wt.%的氧化铝(Al2O3),
-16-25wt.%的氧化钙(CaO),
-0-10wt.%的氧化硼(B2O3),
-0-5wt.%的氧化镁(MgO),以及
-0-5wt.%的其他组分,
其中上述重量百分比(wt.%)是相对于所述E-玻璃的总重量计;
并且所述高强度玻璃由以下组成
-57-70wt.%的二氧化硅(SiO2),
-18-30wt.%的氧化铝(Al2O3),
-0-10wt.%的氧化钙(CaO),
-0-5wt.%的氧化硼(B2O3),
-7-15wt.%氧化镁(MgO),以及
-0-5wt.%的其他组分,
其中上述重量百分比(wt.%)是相对于所述高强度玻璃的总重量计。
3.根据权利要求2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高强度玻璃由以下组成:
-58-68wt.%的二氧化硅,
-20-28wt.%的氧化铝,
-0-5wt.%的氧化钙,
-0-5wt.%的氧化硼,
-8-13wt.%的氧化镁,以及
-0-5wt.%的其他组分,
其中所述重量百分比(wt.%)是相对于所述高强度玻璃的总重量计。
4.根据权利要求2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高强度玻璃由以下组成:
-62-66wt.%的二氧化硅,
-22-27wt.%的氧化铝,
-0-5wt.%的氧化钙,
-0-3wt.%的氧化硼,
-8-12wt.%的氧化镁,和。
-0-3wt.%的其他组分,
其中所述重量百分比(wt.%)是相对于所述高强度玻璃的总重量计。
5.根据权利要求5的组合物,其中所述E玻璃纤维和所述高强度玻璃纤维以在75∶25至50∶50包括端点的范围内的重量比E∶HS存在。
6.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热塑性聚合物包括半结晶聚酰胺。
7.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热塑性聚合物包括至少两种热塑性聚酰胺的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8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两种热塑性聚酰胺的混合物包含半结晶聚酰胺和非晶热塑性聚酰胺。
9.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E-玻璃纤维、或所述高强度玻璃纤维,或所述E-玻璃纤维和所述高强度玻璃纤维二者具有横截面轴的轴率在1.5-6的范围内,优选地在2-4的范围内的非圆形横截面。
10.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由以下组成
a.20-70wt.%的所述热塑性聚酰胺;
b.25-70wt.%的E-玻璃和高强度玻璃的混合物;以及
c.0-30wt.%的至少一种其他组分;
其中所述重量百分比(wt.%)是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并且a、b和c的总量等于100wt.%。
11.模塑部件,其由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增强的聚合物模塑组合物制造。
12.根据权利要求12的模塑部件,其中所述模塑部件是用于电子设备的结构部件,或用于车辆发动机的结构部件,或用于车辆发动机的支撑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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